•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手机版
  • 绿色绥中|绿色|绥中|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绥中县现代农业联合会


  • 网站首页
  • 政府扶持
    绥中概况与动态
    政策导向与扶持
  • 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资讯
    现代农业技术
  • 农业休闲旅游
    文化历史传承
    风光景点掠影
  • 现代农业联合会
    联合会动态
    联合会服务
    下载中心
  • 绿色绥中平台
    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大农业产业
  • 农业管理平台
  • 关于我们
    平台介绍
    联系我们
  • 绿色商城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 农事资讯
农事资讯

河北省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2021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河北省将围绕优化收运处置体系、提高重点区域治理效果和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处理目标任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 

  优化收运处置体系。合理配置密闭的村庄垃圾收集设施、乡镇转运设施,形成较为完善的收转运体系并稳定运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及时转运、无害化处理”。 

  提高重点区域治理效果和水平。进一步优化城乡接合部、白洋淀流域、环首都周边、冬奥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收转运体系,巩固治理效果,提高治理水平。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处理。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示范经验,每个市至少在1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方案要求,各地要完善并优化设施设备,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的要求,对照焚烧设施的建设情况,认真梳理本地需完善的收集点、转运站及收运车辆等设施设备清单,制定建设购置计划。列入建设计划的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力争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需购置的收运车辆,10月底前全部完成购置,并投入运营。 

  大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因地制宜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和综合效益。雄安新区和保定、石家庄、张家口、廊坊、沧州、衡水、定州市白洋淀区域及上游流域沿河1000米范围内村庄,完善生活垃圾“分、收、运、处”全过程管控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收集、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河流两岸垃圾入河。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沿海区域,张家口冬奥项目周边以及张家口、承德、廊坊、保定环首都地区完善设施、优化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稳定运行,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效果。各地要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纳入日常重点监督管理范围,巩固和提升整治效果,防止发生反弹。加大对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垃圾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禁止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等向指定场所以外的农村转移、倾倒或者填埋,防止在农村地区形成新的乱堆乱放问题。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及时总结推广唐山市遵化市、邢台市任泽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经验,大力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应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统筹推进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完善监管体制。落实层级监管责任,健全运行管护制度,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各地应应用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对当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点击次数:646   更新时间:2021-04-19 14:04:44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条: 普洱做优做强茶产业   下一条: 河北宁晋强化线上服务 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相关文章

  • 河北奶协专家服务团“百家牧场行”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 农业农村部部署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
  • 联想佳沃推出新农人+粉丝模式 原来社群电商是这样的
  • 唐仁健在山东调研时强调 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推广 深挖潜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
  • 广东经济更“硬核”了(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
  • 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
  • 种业知识产权 端牢中国饭碗
平台简介|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辽宁田野餐桌现代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辽ICP备16000068号

辽宁省绥中县绥中滨海经济区 | 0429-6683347

Powered by MetInfo 5.3.3 ©2008-2017 www.metinf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