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群众就近就业迎来新利好。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拓宽渠道,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
《实施意见》指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对于全省拓宽农村牧区就业渠道、解决就近就业难题,持续增加农民牧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实现扶志扶智结合、加快补上“三农”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顺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政策本质,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紧紧围绕加快补齐“三农”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夯实农牧业生产能力基础、持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推动休闲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旅游配套设施提档升级、丰富农村牧区文化生活等方面,聚焦具备条件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因地制宜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坚持政府主导和群众参与、规划引领和项目支撑、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的原则,聚焦农村牧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牧区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领域,因地制宜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此外,统筹做好组织动员农村牧区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按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探索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工作,切实推动以工代赈项目更好带动农村牧区群众就业发展。统筹做好部门间协同配合、资金投入保障、督促指导、激励表扬和宣传引导推介等工作,推动形成以工代赈工作合力,加快推进以工代赈项目,确保更好实现以工代赈“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