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断攀升的种粮成本成为影响种粮收益的关键因素,进而影响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尤其是新型经营主体的种粮意愿。此次出台的两项决定,目标直指农民种粮成本和收益,可以说是真金白银地帮农民,实实在在地保农民收入。
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针对今年以来农资价格上涨较快,中央财政安排200亿元左右资金,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补贴,以稳定农民收入。同时,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在夏粮收获的关键期,这两项政策“及时雨”可谓浇灌到了种粮农民的“心田”上,给今年夏粮丰收又增收加了一道“安全锁”,解渴、暖人、振奋民心!
粮安天下安,稳粮首先要稳住种粮人的心。从一定程度上说,种粮主体的积极性直接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然而,近年来不断攀升的种粮成本成为影响种粮收益的关键因素,进而影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尤其是新型经营主体的种粮意愿。有调查显示,由于比较效益低,比起种粮食,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经济作物的意愿更强烈。此次出台的两项决定,目标直指农民种粮成本和收益,可以说是真金白银地帮农民,实实在在地稳农民收入。
种粮成本的增加包括农资、土地租金、劳动力等各个环节成本的全面上涨。从农资价格来看,近些年受到环境保护等诸多因素影响,化肥、农药价格一直在上涨,今年受国内外市场影响,涨价尤其明显,目前尿素的市场价格较去年同期已经上涨900-1000元/吨,从而带动了磷肥、钾肥价格的上涨,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约为25%。针对农资成本上涨,中央财政拿出200亿元直接补给农民,这意味着政府为种粮成本上涨买单,目的是让广大农民放心,踏实种好粮。
土地租金和劳动力是种粮成本的大头,近年来也一直在上涨。此次国务院作出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决定,让农民的这部分成本也有了保障。我国目前的粮食作物保险保障水平以直接物化成本为主,三大粮食作物约每亩400元,与每亩1000元以上的生产成本还有较大差距。完全成本保险则隐含了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的平均价格,保障水平更高,是一种准收入保险。此前,我国在6个省分别选出4县开展了水稻、小麦和玉米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此次作出决定,今年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对500个产粮大县实施稻谷、小麦种植完全成本保险,除了种子、农资等直接物化成本,还覆盖土地、人工成本;实施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弥补因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损失。两种保险保障水平最高可达种植收入的80%,且明年推广至主产省份所有产粮大县。至此,我国三大主粮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型又迈出了一大步,种粮农民的收入又多了一重“保护伞”。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两项利农举措与中央频频释放的重农抓粮信号一脉相承。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范围内粮食供应紧张,因饥受灾人口依然不少,各国都捂紧粮袋子确保本国稳定。从国内来看,我国人口与有限土地资源的矛盾始终存在,粮食供求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必须一再强调,粮食生产必须一抓再抓,才能确保我国各项事业发展有稳定的物质基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粮食的地位又提升到新的高度。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两项政策的出台恰逢其时,既呼应了粮食作为“国之大者”的重要地位,又诠释了以实际行动支持粮食生产、确保农民收益的为农理念。
需要注意的是,好事还要办好。眼下正是夏收夏种农忙时节,补贴能否快速、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决定了好政策能否真正发挥作用。要有松有紧,畅通资金下达流程,特事特办,加快办事效率;同时,严格资金监管,严防盘剥挪用,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值得注意的是,决定中特别指出,补贴发放对象是“实际种粮的农民”,这就意味着,把土地租给他人耕种的农民,已经在城市定居的农民,不在补贴范围之列,要用好补贴政策,把补贴发到种粮者手中,切实发挥其降低种粮成本、减轻种粮压力的作用。对保险保费补贴财政资金,各级财政要建立机制,确保补贴足额到位,同时加强监管,对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保险机构,依法处理。对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存在重大风险的保险机构,进行排查清退……总之,政策的下达只是第一步,如何用好落实好惠农政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好政策不能只让农民“听响儿”,还要变成可触可感的真实惠。
金黄的田野传达着丰收的喜悦,辛苦了半年的农人们期盼着丰产,更期盼着种粮的小账本上盈余能多一点。期待两项利农政策能“快马加鞭”到达农民手中,让政策浇灌的沃土早日开出种粮人的幸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