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关于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西安市将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立足点,以源头控制土壤新增污染为切入点,以保护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土壤环境测控体系为支撑,加快推进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工作,强化土壤环境风险控制,全力推动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摸清西安市土壤环境状况
《意见》指出,按照中、省文件要求,全面摸清我市土壤环境状况;划定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优先保护区域,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全市60%以上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示范,使全市土壤环境质量长期保持稳定。
严格准入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对于新建工业项目,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有关政策,对重点规划环评和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采矿选矿、印刷、危险废物、加油站等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并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加强土壤环境监管。确定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管企业名单,确保达标排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环境监管,对超标排放且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关停,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禁止工矿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
强化化肥农药等污染控制,科学施用农药、化肥。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建立污泥处理全过程监管制度,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在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全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污染物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
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
以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为主,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明确其范围和面积,建立优先区域地块名册。加大优先区域保护力度,对优先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严格源头污染控制,强化风险管控;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
被污染地块变更使用权人或开发利用为农用地、住宅、商业、医院、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等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转为住宅、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
制定土壤修复工程规划,在2015年底前完成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
建立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工商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动协调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考核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强化科技支撑,提高防治水平。完善法规政策,建立土壤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成效评估和考核制度,对成绩突出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