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2月3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方案指出,2015年至2017年,选择部分省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机构解读】
民生证券环保行业2016年投资策略报告:掘金美丽中国,重点布局环境检测、土壤修复和低估高增长品种
深度研究/环保行业:十三五”重金打造“美丽中国”,预计总投资超17万亿。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推荐维持评级规划的建议稿》,公布“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其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首度写入五年规划。“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在“十二五”出台,环保“十三五”规划有望于2016年出台,十三五期间环保行业投入将进一步增加,预计“十三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年增速有望达到20%以上,环保投入将增加行业与沪深300走势比较到每年2万亿元左右,社会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在持续性政策利好的推动下,120%环保行业高景气度持续可期。
污水治理仍是十三五环保投资重点,工业污水和海绵城市等是短期热点。
“十二五”环保投资预计近5万亿,其中污水治理占比在30%左右。“水十条”将拉动2万亿以上的水治理投资,污水处理仍是“十三五”环保投资重点。“水十条”强调在造纸、印染等十大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测算化工污水处理年市场空间可达2000亿,海绵城市建设投资规模至少2万亿。
环境监测保持高景气度,VOCs治理开启千亿市场。
2015年环境监测板块保持高景气度,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7.41亿元,同比增长36.12%,实现净利润4.79亿元,同比增长32.43%。未来环境监测板块增长潜力巨大,存量火电市场面临“超低排放”的迫切需求,中小燃煤锅炉、电站纳入监管范围将给“燃煤”监测市场增添新的动力;“水十条”、“土十条”带来水质、重金属监测市场的开启;随着北京、上海等将VOCs纳入监管并对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VOCs治理、监测也将开启千亿市场。预测国内VOCs监测设备市场超500亿元,“十三五”期间针对VOCs治理项目所需投资不低于922亿元,每年投入约200亿元。l“土十条”发布在即,土壤修复迎5万亿市场空间。
我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耕地质量等级劣质率为27.9%。总体来说,我国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十分严重,土壤修复工作刻不容缓。目前我国有待修复的土壤污染面积为3.83亿亩,土壤修复市场近5万亿。“土十条”有望2016年出台,土壤修复有望在“土十条”的推动下进入黄金发展期。
2016年度投资策略:重点布局环境监测、土壤修复和低估高增长品种。
随着“美丽中国”建设的推进、国家对环保投入的不断加大以及国民环保意识的觉醒,“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其中污水治理、环境监测及土壤修复将成为16年环保行业的三大投资主线,因此认为16年的投资策略为:掘金“美丽中国”,重点布局环境检测、土壤修复和低估高增长品种,重点推荐标的:三聚环保、永清环保、华西能源、雪迪龙、聚光科技、碧水源等。
兴业证券环保与公用事业行业2016年投资策略:看好再生资源,小河弯弯汇入海
回顾2015年,整体估值稍高,优选子版块。1)三阶段冰火行情:第一段行情发生在今年上半年(1/1~6/12),环保板块、上证综指、创业板指分别上涨94%、60%、165%。第二段行情发生在今年三季度(6/13~9/15),环保板块、上证综指、创业板指分别下跌49%、42%、54%。第三段行情发生在今年秋季(9/16至今),环保板块、上证综指、创业板指分别上涨38%、18%、45%。2)环保板块弹性弱于创业板,其中监测子版块弹性最强。对比2013年和2015年上半年行情,环保板块涨幅弱于创业板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主要是由于大气治理、垃圾焚烧子版块增速放缓。3)业绩与估值:11年~15年前三季度环保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5%、41%、21%、35%、28%。目前47倍略高于历史合理估值区间上限;目前板块增速略有下滑,整体估值稍高,优选子版块。
再生资源行业,万亿市场空间巨大。1)万亿级市场:2014年,再生资源行业整体产值达到1.2万亿,成为环保产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行业发展尚属早期阶段:目前工业、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较低;主要废弃物的平均处理率不到60%。废旧家电2014年正规渠道拆解率仅有61%。2013年,报废汽车回收量为135万辆,回收比例不到30%。3)废弃物产生高增长期到来。经济工业腾飞10年,大量产品成为现在的废弃物。电器电子产品理论报废量2013年达1.10亿台,未来5年CAGR达20%。2015年起,中国进入汽车报废高峰期。
垂直管理+最严执法+补贴加码,拐点出现,渠道为王。1)环保机构执法垂直管理:环保执法垂直管理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2)最严环保法实施:今年最严环保法实施,各地严打再生资源违规,废物流向正规处理机构,行业拐点出现。3)再生资源补贴政策加码:废电拆解、VOCs治理补贴政策加码;历史数据证明,补贴政策可有力促进废电产品从非正规渠道流向正规渠道。4)渠道为王:掌控渠道的意义不仅能获得低价废品来源,也能获得补贴流向渠道的部分;从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渠道较强的中再生(*ST秦岭)的拆解业务毛利率达到54%,明显高于格林美27%。
再生资源四大类投资标的:1)工业废气:先河环保。2)工业废水:宝馨科技。3)工业废渣:金城股份、东江环保、赤峰黄金、鼎立股份。4)居民废物回收:格林美、东江环保、*ST秦岭、启迪桑德、天奇股份。
【全文如下】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为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现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通过试点逐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5年至2017年,选择部分省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省份的确定另行按程序报批。
二、试点原则
——依法推进,鼓励创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国情与地方实际,由易到难、稳妥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法律未作规定的具体问题,根据需要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体现环境资源生态功能价值,促使赔偿义务人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实施货币赔偿,用于替代修复。赔偿义务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需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主动磋商,司法保障。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赔偿权利人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主动与赔偿义务人磋商。未经磋商或磋商未达成一致,赔偿权利人可依法提起诉讼。
——信息共享,公众监督。实施信息公开,推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共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中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开,并邀请专家和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适用范围
本试点方案所称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试点方案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2.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
3.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事件的。
(二)以下情形不适用本试点方案:
1.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
2.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