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特别是中下游省份,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长期单纯追求产量,带来的农业污染问题十分严重。依靠各种化学投入品的“石 化农业”既污染环境,也在逐渐丧失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一些专家和沿江省份干部建议,要从建立监控网络、理顺治理体系、探索生态农业和调整政策导向等入手, 在长江流域探索农业发展方式转型。
农村“远看绿油油,近看污水流”
记者近期在贵州、湖南、湖北、安徽等沿江省份农村采访,了解到长江流域各省在为农业生产做出很大贡献的同时,污染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十分严重。
长江流域大部分地处亚热带季风区,光、热、水、土条件得天独厚。统计数据显示,长江流域有耕地约2500万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 1/4。流域内农业生产值、粮食产量占全国4成,水稻、棉花、油菜籽、茶叶、水果等作物和家禽家畜生产在全国地位非常突出。
为保证粮食达到高产的目标,眼下我国粮食产区普遍依赖“化肥”与“农药”两大“法宝”,这样的生产模式被称作是“石化农业”。但是,多地干部群 众告诉记者,如今农村一些地方“远看绿油油,近看污水流”。溪流河湖有大量漂浮物、悬浮物,要么鱼虾死亡、水草不生,要么水葫芦、“革命草”疯长。在一些 地方,水污染有50%“贡献率”来自农业。
贵州省一位农业部门官员说,全国各地都有乌江鱼馆。由于市场需求量大,贵州这些年网箱养鱼遍地开花,投料、投肥、投药造成严重的水体富营养化,如今正严令几十个县按照1000亩自然水面只能养1亩网箱的标准,拆除超量养殖。
安徽、湖南、湖北一些环保部门干部介绍,水稻产区每年夏季“双抢”和秋收季节,稻田焚烧秸秆都能引发雾霾。有地方农民焚烧秸秆能导致PM2.5从70多猛地飙升到了500多,连高速公路都可能被迫关闭。
长江中下游各省多是生猪主产区,但养一头猪的排放,超过7个人总和。在长江中游地区一些养猪大村,猪粪横流,地下水也变得又混又臭,井水泡茶茶 汤会很快变色,让人很恶心。在一些使用猪粪搞网箱养殖或高密度养殖的鱼塘和水库,水域成了大粪坑,养出来的鱼当地人根本不敢吃。
此外,长江流域农业大省禽畜尸体污染也很严重。据统计,一个农业大省每年死亡牲畜和家禽数量惊人。大量动物尸体主要靠简陋的“化尸池”堆埋,在农村埋下了很多“生态定时炸弹”。
专家研究发现,如今长江流域依靠石化投入品发展“化学农业”的特征十分明显。如偏施氮肥导致植物体内硝酸盐含量增加、土壤物理性质恶化、水体富营养化,而滥用劣质磷肥则会带来砷、镉、氟、汞、铅、三氯乙醛等污染。
相关权威研究显示,即使在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比较领先的省份如江西也存在氮氧化物排放优化、化肥施用合理化进展不大、农药施用合理化有倒 退苗头等问题。而湖南、四川、云南等,这些方面指标多表现得更不理想。其中,湖南湘江流域从1956年前后农业领域开始施用农药以来,目前湘江流域每年施 用农药4万吨、化肥220万吨,残留的农药和化肥成分,很多经雨水冲刷带入径流、汇入湘江。其他省份如贵州、湖北、重庆等,这些方面也多为“短板”。
“我们到底是要‘以人为本’还是‘以农为本’?”很多地方环保专家、农村干部和群众对这个问题异常困惑。
市场逐利导致“石化农业”泛滥
有专家分析认为,市场“无形之手”促动农业生产者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追求利益最大化,对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在南洞庭湖平原沅江市,当地一些种粮大户介绍,化肥使用能带来约4成的种植业增产,使用农药与不使用农药,前者比后者一般要增产3成左右。农民每使用1元的农药,带来的增收效应为8至16元。
长江流域一个农业大省一位干部告诉记者,这个省每年化肥消费量高达400多万吨,几乎离开了化肥就没有农林牧渔业。
相关研究显示,1980年以来至2012年,我国化肥使用量一直保持上升趋势,目前已经接近7000万吨水平。另有研究显示,从1991年至今的20多年间,我国农药用量基本保持着增长态势,总量已达到180万吨左右的水平。
管理导向对于农业污染问题也起到了催化作用。湖南一位畜牧兽医水产部门专家告诉记者,我国没有一部农业污染防治的立法,相关法规散见于其他法律 之中,很多法规粗放、抽象,针对性不强、强制力不够、操作性不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农业污染防治投入微乎其微,农业环境诉讼案件在拘留、起诉、判决等环 节都存在宽纵。导致民众失去了依法依规解决农业污染问题的信心,种养业者也很难树立绿色生产的概念。
还有一些农业部门专家告诉记者,长江流域很多地方各部门对农业污染管理存在很大随机性、随意性且缺乏协调,一些地方农业污染治理还基本停留在发文件、提口号、做“盆景”的层面。这导致长江流域农业污染管控近些年虽有局部进展,但总体上尚未取得决定性成效。
综合施策打破困局
业内建议,要打破“石化农业”污染环境的困局,迫切需要从监管网络、治理体系、政策导向等方面综合施策。
首先,建立监控网络。有专家认为,在长江流域农业生产大省率先建立农业环境容量与影响评价体系,选取山丘区、平湖区、城郊区三大典型区,以若干 重点农业产业体系为对象,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农业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农业环境指标动态变化、构建监测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评价模型、建立预警体系与标 准。
其次,理顺治理体系。还有研究则建议,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经验,构建一个纵横交错、刚柔相济、全面系统的农业污染管控体系:纵向体系是通过法 律和行政措施加以管控,国家在农业领域行使环境强制管理的职权。横向体系是通过经济激励(包括税收和补贴)、技术引导(包括测土配方施肥、无公害农药及可 降解农膜推广等)和资金杠杆(如押金返还、鼓励生物治虫、发展秸秆回收等),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吸收公众参与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即 在农业领域要确立公民环境权和公众参与权的法律保障,切实发挥公众参与的功能与作用。
再次,调整政策导向。长江中游地区一个地级市主管农业的负责人建议,国家和各省在长江流域运用生态系统的生物共生和物质循环再生原理重新科学规 划农业产业布局。在此基础上改变“奖励农业生产不奖励农业环保”的政策,制定并公示合适的补贴额度,引导投资人在适养区、适种区生产,项目建设的环保设施 经过了审查验收才兑现补贴。此外,在地方政绩考核中剔除引发追求产量冲动的要求,转而对减少化肥农药、推广生物农药和配方施肥等农业化学投入物的用量给予 “加分”。同时考虑取消财政养殖大县奖励、能繁母猪奖励等项目,将资金归集起来重点引导和鼓励农业污染治理。
长江流域垃圾围村触目惊心 城乡生态环境差距日渐拉大
记者近日深入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的湘青渝贵皖等地基层农村调研了解到,由于农民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染已经成为当前全 流域污染的重要来源。与此同时,农村治污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相对薄弱的“短板”也正导致城乡生态环境差距日渐拉大。很多受访专家和干部建议,在长江流域要 率先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同治,全力构建农村生态文明。
记者了解到,长江流域很多省份自2010年开始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到目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国家、地方都投入了大量资金,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正在进行时”。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一些地方“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状况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长江中游一个滨江乡镇的一名村医向记者介绍,如果没有刮风,村子里面恶臭味严重时,关上窗户也没有用。前来村医务室就医两名村民告诉记者,就连 村子附近水井打上来的地下水也不能饮用。而正在自己家门口洗衣服的一名村民则告诉记者,下雨时候,地面上经常可以看到泛着泡沫的污水顺着街道往下流,这样 的日子他们“不得不习惯”。
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火车站附近一处隧道口的山坡,已成为当地居民的“天然垃圾场”,各种塑料袋、烂菜叶、废纸箱等垃圾已经堆 成了一座小山,臭味扑面而来。居民吴利强告诉记者:“找不到地方倒垃圾,只有往这里堆,天气渐渐热了,再没人来处理,这块土壤都要被腐蚀了。”
在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长江上游一些地方,小集镇、村庄沿河排污口近年来越来越多,有的旱厕就建在河边。汩汩冒泡的生活污水夹带着垃圾甚至粪便直冲下去,溪流与河道成了“下水道”。垃圾引来苍蝇嗡嗡乱窜,还有散养的猪牛羊在其间乱拱。
长江上游一些地方干部无奈地对记者说,随着盛夏旅游旺季到来,骑行、徒步、自驾游人士将蜂拥而至。届时,路边、野地塑料袋、饮料瓶等生活垃圾与公路呈平行带状分布,环境卫生状况更糟糕。
据环保部统计,我国农村每年产生的90多亿吨的生活污水和2.8亿吨的生活垃圾,很多没有经过有效处理就随意排放。
专家分析,造成“垃圾围村”“污水横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首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投入大,见效慢。据九三学社贵州省委统计,目前在乡镇(村)垃圾处置遵循“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但地理、交 通等条件造成治理的客观困难。即使在村民集中居住的地方,一些污水处理厂,造价近100万元一个,但受益人口只有100户左右。
在长江流域三农大省湖南,到2015年湘江流域建制镇的污水处理率只有三成多一点,雨污混流的排水口多达991个,建制村基本处于自然排放状态。这种情况,在长江流域比较普遍。
湖南省长沙县环保局局长杨喜平介绍,长沙县有四、五十万农业人口,政府对农村垃圾处理已经投入8000多万,这些钱主要用来做管网建设和维护, 同时也向市场购买服务。“一方面,基础管网投资大,维护成本高。目前政府购买服务的一家企业在黄花镇做为期30年的污水处理项目,每吨污水政府补贴0.9 元。另一方面,污水处理企业运行成本也高,有一定实力的企业通过规模化运营才能担起重任。长沙县有18个污水处理厂,仅建设成本就花了1.25亿元。这种 负担,长沙县作为‘中部第一县’都感到吃力。”
其次,群众和地方政府农村生活污染防治观念淡薄。
“在农村,大部分群众没有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与自身的生活和发展密切相关。大家对与自己生活密切的环保行为不能积极参与,主动履行责任和义 务。”重庆市环保局一位干部说,而与此相对应的,却是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治理中“重城市、轻农村”,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出现差距不断被拉大。
受访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农村生活污染问题是长期以来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不同步的重要表现之一。建议将城市与农村统筹考虑,以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为契机,从如下层面在长江流域率先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生活污染防治同步发展。
一是推进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目前农村垃圾的减量靠露天焚烧,处理靠简易填埋,都会造成环境污染,还有一些地方生活垃圾分类选择终端分而不 是源头分,代价昂贵,效果也不好。对农村来说,垃圾分类很重要。”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戴海蓉说。
戴海蓉介绍,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镇在试点过程中,着重破解根据农村资源分布的特征,建立更为细致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目前已取得一定效果。“从 试点探索来看,只有发动群众自主投放,回收体系市场化运作才能解决成本问题,因此,通过入脑入心的宣传教育让更多农村群众树立起环境共建、人人有责的担当 意识,才是城乡生态文明共建的根本之道。”
其次,要建立起责任明晰、项目运行经费有保障、监管有力的农村环保长效机制。
青海省环保厅厅长杨汝坤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大、运行难、费用高,所以今后在项目推进中应放弃过去项目“一刀切”刻意追求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错误观念,建设重点应放在农牧民居住较为密集、用水规模较大或是生活污水对水体有影响的地方。
还有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则建议,要尽快从国家层面出台农村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在保障人员和经费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在保 护农村环境中的主体责任,建立起农村环保考核机制。同时,应扩大基层环保监管、执法队伍,让农村环保“有法可依、有钱可用、有人可管”,使已有的环保设施 发挥有效作用。
三是引导农民自治形成生活污染治理社会动员机制。长沙县环保局局长杨喜平认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光靠政府投入还不够,还应引导社会积极参与。
“农村小学生担任整洁行动监督人,老年人担任义务环保员,富裕农民捐资当环保投资人,农户之间比优美、比整洁、比环保蔚然成风,形成政府与社会 共建农村生态文明的局面,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才能真正收到长效。”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主任彭鉴西说。(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苏 晓洲、王大千、周勉、周凯、秦华江、李黔渝、杨丁淼、王贤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