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各地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积极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安徽、江西、山东、重庆、海南、山西、贵州、福建、新疆、北京等10个省(区、市)已在全域推行林长制,其中有9个省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挂帅”,其他省也正在抓紧推动相关工作,争取到今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
为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国家林草局成立了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内容,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等主要指标,以及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主要任务。国家林草局将根据各地资源禀赋的不同,把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下去,按年度和任期实施考核。
会议指出,各地要加快建立林长制工作机构,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各级林长办要当好党委、政府和林长的参谋助手,组织实施好日常工作。要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差异化、动态化、科学化考评体系,不搞“一刀切”。要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建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抓好对基层管护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林长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