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青海省通过争取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软科学“青海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模式研究”项目,投入资金10万元,探索出两种新的高原湿地生态补偿新模式。
项目组先后深入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泽曲、河南洮河源等国家湿地公园、青海湖及隆宝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走访牧户、交流座谈、调查问卷、对比分析等方式调查研究,重点了解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现状及青海湖等重要湖泊水位上涨淹没草场,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给予补偿等情况,结合青海省天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措施,借鉴省内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做法经验,客观分析2010年以来青海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
目前,青海省共有以禁牧、休牧、轮牧和协议保护为主要措施的高原沼泽湿地封育修复补偿模式;因候鸟迁飞、保护野生动物给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鸟类迁飞耕地补偿模式;因青海湖等重要湖泊水位上涨淹没草场给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补偿模式;补助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奖励为主的草畜平衡补偿模式;重要湿地区域内搬迁补偿模式;以及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内设立的湿地生态管护员制度管护生态模式6种补偿模式。
基于以前的6种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过程中存在的补助资金不可持续、补助标准低、补偿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科学评判,并通过生态补偿意愿分析模型建立、生态补偿指标体系及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途径分析,结合省内外补偿案例,研究探索出了两种新的补偿模式,即为基于湿地面积、类型和权属补偿模式和湿地补偿综合模式两种。
这两种高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新模式的探索,为今后青海高原地区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提升生态保护效益,保护湿地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