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组建绿色投资银行的呼声很高。人民银行研究局马骏先生领衔的研究报告就提出,需要组建中国绿色投资银行。报告建议,以绿色债券为主要融资来源,定向为大型的环境、节能、新能源等项目提供贷款、债券融资甚至股权融资服务。而绿色投资银行可以由政府作为发起人之一,提供部分资本金,同时可以吸引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其他养老基金等社会投资者出资。对于这一建议,本人认为有其合理性,但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英国绿色投资银行的组建与运营效果
要分析中国绿色投资银行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必须了解国际经验。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都相继设立了绿色投资银行。尤其是英国绿色投资银行已经组建多年,积累了一些经验。
英国为实现其2020年减排目标,需要融资2000亿英镑,而常规资金来源仅有不足1000亿英镑,导致资金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缺口。为筹措资金,英国政府于2012年10月出资成立了绿色投资银行(GIB)。GIB的定位是政策性银行,但按市场化模式经营。GIB的宗旨是引进和鼓励更多的私有资本投入到绿色经济领域,从而促进英国的绿色经济转型。
虽然是政府全额出资的银行,GIB在筛选投资项目时,恪守绿色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当前,绿色银行优先关注五个领域:海上风电、非家庭用能的能效、垃圾与再利用、可再生能源和“绿色方案”。在此期间,至少80%的资金投资于这些优先领域,另外20%可投资于其他绿色领域,如生物质能、海洋能、碳捕获和封存等。截至2014年3月,绿色投资银行承诺投资6.68亿英镑,项目数量达到18个,和银行成立初期相比,项目数量增加了一倍。但其运营第一年的税前亏损为575万英镑,预计投资完成时可开始盈利。为解决资金问题并实现GIB最初设计的微盈利,银行拓展了融资模式和渠道。
但是,迄今为止,人们仍然对绿色投资银行的前景表示担忧:
一是GIB在未来的年份里能否持续盈利,进而保证经营的可持续性?GIB支持的项目往往具有高风险性,GIB是否具有控制风险的能力。
二是由政府监管GIB是否有效?按照规定,GIB由政府监管,尤其是财政部坚持要求控制银行信贷规模以及亲自监管银行。这种制度设计是否会影响GIB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
三是GIB在英国经济低碳化的融资中能够发挥多大作用?截至目前,GIB已经做出了总额为23亿英镑的11项投资,其中GIB直接投资6.35亿英镑,相当于投资1英镑撬动近3英镑的私人领域资金,然而这与英国经济低碳化的资金需求相比仍是“杯水车薪”。
二、中国组建绿色投资银行可能存在的问题
从GIB的作用可以看出,组建中国绿色投资银行也可以为中国的节能和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来源渠道,有望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融资工具。但经过对中国组建绿色投资银行的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中国绿色投资银行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中国绿色投资银行在未来的年份里能否持续盈利?
二是中国绿色投资银行由政府监管是否有效?
三是可能与商业银行产生竞争。为了保证银行的可持续性,中国绿色投资银行必须严格选择项目。结果是只能支持好的项目,而这些项目又是商业银行支持的对象。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与商业银行的竞争问题。
四是支持的项目非常有限。同样,在严格选择项目的前提下,中国绿色投资银行支持的项目将会非常有限,很难满足预期目标。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节能、新能源和环境保护的投资需求约7万亿元,平均每年资金缺口将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但中国绿色投资银行能否具有强大的资金筹措能力?才能够及时筹集到项目所需的资金。同时,满足中国绿色投资银行要求的项目是否会足够多?
五是缺乏承受风险的机制。尽管中国绿色投资银行可以通过借鉴英国绿色投资银行提升项目的鉴别能力和风险分析能力,但是,短期的资金来源,如何能够匹配长期的资金运用,还是一个问题。如果不能合理匹配,就会带来经营风险。
由此可见,我们不能对中国绿色投资银行期望太高。对组建中国绿色投资银行的建议应当审慎对待,需要对组建与否、如何组建等问题进行认真论证,进行多方案比较,从中选择出相对合理的方案。
三、组建绿色投资银行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
(一)是组建绿色投资银行还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性银行
目前已有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这三家银行对绿色项目均有支持。如果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政策性银行,可以替代绿色投资银行的职能。事实上,如果政策到位,商业银行也可以替代绿色投资银行的部分职能。
(二)是组建绿色投资银行还是组建绿色创业投资机构
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GIB在开展业务时尚未涉及创业投资,只是开展了一些股权投资活动。同样,中国绿色投资银行在刚开展业务时也不可能涉及创业投资。所以,中国绿色投资银行取代不了绿色创业投资机构。但是,绿色项目风险较高,绿色创业投资是绿色项目较为理想的融资伙伴。在这方面,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均没有优势。
(三)是组建绿色投资银行还是组建绿色担保基金
组建绿色担保基金,可以起到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以小搏大”的作用。而且,组建绿色担保基金的“母基金”,可以繁殖出更多的绿色担保“子基金”,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凝聚作用,吸引存量庞大的社会投资者加入。另外,通过再担保,可以发展更多的绿色担保业务。
由此,本人认为,组建大规模的绿色投资银行,需要慎重考虑。鉴于融资需求的多样性,如果确实需要,可以组建小规模的绿色投资银行。
如果组建国际间的绿色投资银行,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思路。当前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绿色投资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加以解决。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功发起,表明国际间的合作是必要和可行的。如果由中国提出发起建议,设立国际绿色投资银行,相信会有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感兴趣的。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绿色投资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还有利于发达国家先进绿色技术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
说明:限于篇幅,有关GIB的参考文献从略。
(作者系济南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