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国碳市场将在7月择机启动上线交易。”7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在介绍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有关情况时表示,今年是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超过了2000家,据测算纳入首批碳市场覆盖的企业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意味着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经启动就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从地方试点起步,从2011年10月以来,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两省五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地方试点从2013年6月先后启动了交易。试点市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到2021年6月,试点省市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4.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114亿元。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基础是强制性的减排履约责任。同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具有操作环节多、规范性要求强、专业要求高的特点,因此必须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2020年年底,生态环境部为了建设全国碳市场、推动全国碳市场的启动运行,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碳市场相关制度,初步构建了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2020年年底,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碳市场交易主体的条件、交易产品、交易方式、各参与方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规定;印发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启动了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今年以来,陆续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查指南以及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规则等一系列文件,实现了整个碳市场流程各个环节的全覆盖,形成闭环。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碳市场选择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发电行业直接烧煤,所以这个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大。包括自备电厂在内的全国2000多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排放二氧化碳超过了40亿吨,因此首先把发电行业作为首批启动行业,能够充分地发挥碳市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积极作用。二是发电行业的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数据基础比较好。排放数据的准确、有效获取是开展碳市场交易的前提。发电行业产品单一,排放数据的计量设施完备,整个行业的自动化管理程度高,数据管理规范,而且容易核实,配额分配简便易行。从国际经验看,发电行业都是各国碳市场优先选择纳入的行业。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强调,碳市场将通过价格信号来引导碳减排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流动。从微观和近期来看,碳价主要还是由配额供需情况决定。从宏观和长远看,碳价由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总体状况和趋势决定。碳价是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因此出现碳价波动是正常的,但是剧烈波动,过高、过低都不利于碳市场的长期稳定运行。从全国7个地方试点运行情况看,近两年加权平均碳价约在40元人民币左右。目前,在全国碳市场相关的制度设计中,我们考虑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消机制等政策措施来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碳价。
目前,全球有61个区域、国家或者地方的碳定价机制,其中31个是碳排放交易机制,30个是碳税制度。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些制度都是独立运行的,一个碳市场就有一个碳价,这是很正常的。碳价都是由各自市场交易决定的,相互之间基本不存在显著的碳价影响。碳市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衔接,需要解决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制度、政策、标准、技术等问题。目前,中国正在积极推进《巴黎协定》第六条谈判进程,推动构建《巴黎协定》下的全球碳市场机制。我们认为,各方应该遵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规定的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多边主义,携手应对气候变化,鼓励和帮助确有需要的缔约方开展包括碳市场在内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引导全球气候行动健康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特别要反对和避免单边主义、单边行动破坏当前来之不易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氛围,从而保持全球气候治理势头继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