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和近期视察上海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海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战略规划的同时,制定了符合上海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以推进“三园”工程(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实施六大行动计划、落实三大保障机制作为全市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抓手,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农业全面升级、农民全面发展。具体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形成乡村空间布局合理、人居环境整洁、产品绿色优质、产业融合发展、社会治理有效、农民生活富裕的格局,使乡村成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承载地,成为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亮点和美丽上海的底色,为建成与迈向卓越全球城市相适应的现代化乡村奠定扎实基础,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前列、做出示范。
建设“美丽家园”,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面貌,促进农村现代化
实施“十百千”行动计划。坚持先策划、后规划的要求,编制和完善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确保规划编制2019年全面完成。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水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廊道、农田林网和“四旁林”建设等工作。到2022年,全市建设9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2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实现1577个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
实施农居相对集中行动计划。完善相关政策,创新安置方式,继续大力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加强风貌保护和引导,注重乡村自然肌理,优化乡村空间布局,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村建筑风貌与乡村色彩的协调统一,体现乡村韵味,展示地域特色。到2022年,基本完成“三高”沿线、生态敏感区、环境整治地区自然村落归并。
建设“绿色田园”,全面实现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业现代化
实施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行动计划。通过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和设施装备水平。强化绿色食品认证,在农药、兽药、化肥等投入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实现全程追溯管理。统筹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畜牧、水产养殖布局规划,做到规划既落图、又落地,与各类城市发展法定规划全面衔接并制定管理办法,全面纳入自然资源部门“大机”管控。实施“互联网+”绿色农业,推进全域数字农业建设,构建农业公共信息化平台,提高农业精准化服务管理水平。到2022年,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下降21%和20%,地产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30%,农业组织化率达到90%;创建1-2个整建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1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打造10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重点打造30个蔬果“机器换人”绿色生产示范基地。
实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行动计划。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通过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制度体系,构建地产绿色农产品产销平台,创新经营模式,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大力发展以经营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和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的合作社联社。完善家庭农场支持发展政策,鼓励创建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建立农业龙头企业评价机制,通过资金、技术、品牌、信息等融合,探索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上海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制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到2022年,做强做大20个农产品知名品牌,年销售额达1000亿元;建成30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建设“幸福乐园”,全面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促进农村治理现代化
实施农民长效增收行动计划。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综合帮扶,加大帮扶力度,提高统筹层级,建设一批收益稳定长效的帮扶“造血”项目。盘活资源资产,鼓励开展农村闲置农房、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试点,用于民宿民俗、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发展。深化镇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对未就业且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民,通过建档立卡“一人一策”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重点促进非农就业;对已就业农民,提供个性化技能提升培训服务,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序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到2022年,全市完成农民非农培训40万人次,培育2.5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实现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民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
实施农民美好生活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利用有线电视、手机APP等平台拓宽服务村民和民主监督新途径。推行区域化党建、乡村治理、群众工作、群防群治相融合的网格化工作模式,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围绕网络化、智能化、专业化,提升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互助式养老,全面改造农村薄弱养老机构;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开展农村定向医学生培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实施“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加大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配送力度,推进村级多功能活动中心建设。到2022年,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信息化全覆盖,建设5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文明村镇占比达到80%以上;每所郊区义务教育学校高级职务教师配置100%达标。
为实施好“三园”工程,上海将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各涉农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二是建立督查机制,明确根据年度工作清单和目标任务,市加大对各涉农区乡村振兴工作的督查力度,督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向各有关区通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建立考评机制,明确每年度委托第三方对各涉农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末档的区进行约谈。
(作者系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