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会议精神,消除农业主体对农业“标准地”能否贷款的疑虑,解决广大农业投资主体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安吉县农业农村局深入研究谋划,推动安吉农商银行为该县全体农业“标准地”项目的投资主体给予整体授信5亿元。这是全国首批农业“标准地”融资授信,广大农业“标准地”项目投资主体可以使用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建筑物等分批次开展抵押贷款业务。安吉盈元家庭农场负责人朱仁元拿到了安吉农商银行发放的全国首笔农业“标准地”抵押款。该笔贷款是以农业“标准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担保物的抵押贷款,这标志着湖州市农业“标准地”改革的融资信贷这一最后环节顺利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