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及现代种业发展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农业农村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国家级转基因大豆、玉米品种审定标准,拟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修订完成后发布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zyspgc@agri.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邮政编码:100125)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