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的耕地轮作休耕、草原休牧轮牧措施,本身就是遵循农业生产客观规律的合理制度,也是兼顾生产与生态、当期收益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安排。休养生息的目的既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包括提高耕地单位面积的产出水平,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是有序实现耕地草原休养生息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东北地区,如休耕一年,下一年种玉米不仅可以少施一遍肥料,而且单产可以提高10%左右;如果按照两年玉米、一年大豆轮作,不但可以降低重茬、迎茬导致的病虫害增多、土壤板结和农作物减产等问题,还能提高土壤肥力和农产品质量,玉米产量也可以提高5%到10%。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区域,种植和经营结构随之进行调整,不但可以增加木本粮油、干鲜果品和肉蛋奶的产量,还可以带动草畜、林果、育苗等产业的发展,形成新的增收渠道。
同时,为了保障休养生息措施的顺利实施,充分考虑各项措施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将保障农民收入作为休养生息的一个重要前提,提出了相关支持政策,一是完善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补助政策,支持各类农业经营者因地制宜,采取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种、机械深耕、深松及秸秆还田、轮作等措施,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工作,提高土地的产出率。二是落实中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刚才林业局的同志作了介绍。要对轮作休耕试点予以补助支持,因地制宜采取直接发放现金或者折粮实物补助的方式落实到县乡,兑现到农户。轮作补助要保障农民种植收益不降低,休耕补助要与原有的种植收益相当,不影响农民的收入。三是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政策。四是支持试点地区的农民转移就业,拓展农业的多种功能,延长农业产业链,开辟新的增收渠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长远看,规划的实施不但不会对农民的收入产生不利影响,还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