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讨论稿)》。2017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继续深化。那么,如何理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刻内涵?2017年怎样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
我们知道,我国农业资源禀赋条件较差。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农业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为了养活更多的人口,为农民提供增收来源,我国逐渐形成了以追求农业增产为主要目标的政策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
比如,为了避免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给农民造成经济负担,避免农民种粮积极性受挫,国家实施了多种补贴,以鼓励农民种粮。在科技领域,只有研究开发高产新品种的项目,才容易立项得到财政资助。只有不断增产的地方政府,才能得到国家奖励。不仅如此,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一直没能形成,使不计资源环境代价和消费者健康代价的片面追求数量的动力机制不断强化。我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格局必须改变。
政府盲目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未必能够真正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但是,没有政府推动,已经形成的以片面追求农产品数量的发展方式的惯性必将长期持续下去。我国已经形成了激励农民关注生产农产品数量的市场环境、支持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农民生产的农产品难以实现优质优价,为了多赚钱就必须生产更多的农产品。要打破农业上赚钱只能靠数量增长的格局,根本的是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出提高农业供给质量的新动能。
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培育新动能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深化改革,建立机制,完善政策,培育新动能。
实践表明,农村深化改革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重要动力。近年来,受市场不利因素等影响,出现了农村土地流转成本偏高而农业收益下滑的新情况新问题。客观地说,农业投资积极性难免会受影响,一些地方种植大户甚至出现了退地弃耕现象。但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办法的出台,抵消了部分市场低迷的不利影响,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成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形成。
但是,改革绝不是意味着政府撒手不管。实际上,在我国农业市场越来越国际化的背景下,没有政策支持,没有政府有效干预,农业结构调整的可能结果是农业不断萎缩,就像国产大豆一样。所以,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要继续执行,但要充分体现出优质优价。对于不再实施托市收购和没有实施托市收购的农产品,政府要积极推动品牌建设,设定严格的标准,并重新调整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为农业供给提供不同方向的科技支撑。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着力点
一要优化农业生产。要建设好粮食功能区和主要农产品保护区。发挥各地由市场力量和资源禀赋决定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针对此,要加大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力度,整合理顺现有补贴,充分发挥好农业补贴在绿色发展方面的作用,激励地方更好地运用补贴手段为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服务。
二要加大力度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尽可能缩小最低收购价范围,拉开不同品种最低收购价水平的差距,充分发挥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地使用“价补分离”手段,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品牌建设,实现优质优价。
三要深化涉农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要以财政支农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增加最终使用者自主实施权;发挥财政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三农”领域的杠杆作用,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和农业农村投入不足难题,切实提高财政支农效能。
四要更多地依赖社会化服务发展来解决农业化学投入物滥用和过量使用难题。发挥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作用,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减少无效农机购买,降低农机作业成本,促进农机对人力的替代。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鼓励多种形式流转农民承包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流转成本过高难题,把农业的无效成本降下来。
五要针对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瓶颈和限制因素设计新机制、实施新政策。在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同时,应更好地将其与产业发展紧密关联起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提高农业附加值,协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让新生的农业经营主体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并让普通农户能够分享改革发展红利,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脱贫致富。(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李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