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乡统筹,工业经济开始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农村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也从单一的粮食生产开始向多样化的农产品方向发展,尤其是最近两年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以及国家政府层面“互联网+农业”的提出,给农产品的转型和升级提供了绝好的市场机遇。
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的核心。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小生产、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发挥着集散商品、形成价格、传递信息、调节供求和提供服务的功能。纵观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历程,农产品批发市场对稳定农业生产和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重要的一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还不尽如意,还存在着盲目建设、重销地而轻产地、市场管理不完善、交易规模小且落后、信息网络利用效率低等问题。 应该说,发展电子商务,提高农产品批发交易的信息化利用水平,可以极大地提高农产品交易的规模与质量,减小农产品交易过程中的流通损失。
二、国内外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
(一)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参差不齐,即使在一个市场内也会存在多种交易模式, 在交易过程中,市场的参与主体包括:农民(含农业生产联合组织)、批发商(从小商贩一直到大批发交易商,等级差距比较大)、小消费者、大型采购者。
主要交易活动包括:农民(含农业生产联合组织)与小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农民(含农业生产联合组织)与各级批发商之间的交易;农民(含农业生产联合组织)与大型采购者之间的交易;批发商与小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批发商与大型采购者之间的交易。
不同交易主体间的竞争谈判能力不同,在交易中占优势的是批发商,而农民是比较弱的交易参与者(现实中我国的农业生产联合组织较少)。现在农产品价格主要通过讨价还价来形成。交易者之间没有站在一个平等的竞争平台上就行交易,农民在批发市场的交易中没有收益,同时也使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效率较低。
(二)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
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模式与国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较大的不同,其中有两个代表性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交易模式为从农户开始到消费者的产销一体的全流通制度,体现了一种规模化效益;另一种则以日本为代表,其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引入了拍卖制度,这是一种精细的交易定价模式。
1、美国式的农产品直销。
所谓农产品直销,就是由农民或农民团体,将生产的农产品包装处理后,直接运送供应消费地零售业者(超级市场)或连锁零售业包装配送中心和消费大户。由于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了运销价差,使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得到利益。这种直销模式是与美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产品生产规模增大,零售单位的规模也随之增大,尤其是零售商店形成连锁经营或超级市场连锁店网络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生产与大流通的矛盾。与此同时,交通条件的进一步改善,通讯手段达到较高水平,保鲜技术的进步和分级的标准化,也为农产品直销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2、日本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拍卖。
由于日本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相对紧张,其农业生产只能建立在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因此,日本农业生产小规模与大流通的矛盾始终难以解决。日本农产品市场向拍卖市场的方向发展,走出了一条节约交易时间和费用的高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之路。拍卖制度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市场价格的形成。目前日本绝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都是采用这一制度,而且各批发市场都有计算机和特定的通讯线路联网。经由此网络,交易者可以看到全国各拍卖市场的行情,并可以购买其他市场上的产品,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进一步节约了交易时间和交易费用。
(三)国内外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对比分析
根据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模式现状与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相对比,可以发现:
我国批发市场主体组织化程度低,业务经营存在盲目性。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绝大多数是分散的农民和城镇居民,他们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缺乏专门的经营知识,且绝大部分不具备法人资格。在业务经营上存在着严重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一方面,他们在市场交易经营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对风险的承担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受利益的驱使,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甚至假冒伪劣的行为和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消费者的利益。
我国农产品质量不高,同时也缺乏相关的等级检测检验标准。我国绝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以现货、现金交易为主,批零兼营相对比较普遍。现有的批发市场大多是实物交易,产品全部堆放在市场,买主在验货基础上讨价还价,现金收付完成结算。以现货为主进行交易得到的交易信息对调节商品流量、平衡区域供需矛盾有较大作用,但因交易对象已经是成品,因此交易信息对商品生产指导意义并不大。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类型比较复杂,交易参与者众多,使得市场监管的难度增加。我国缺乏成规模的农业生产联合组织,农民缺乏竞价交易的信息和能力,服务功能不足,服务意识不强。批发市场作为一种组织形态的市场,市场的提供方应该在组织商品流通方面提供较好的服务,不但要为买卖双方提供好的交易场所,而且还应该为买卖双方提供相关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
为了改变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不足,必须设计能够解决上述问题的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系统,才能繁荣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系统设计
(一)设计思路
第一,当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统一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时,必须使得参与各方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竞价交易,而不是象现在的弱者恒弱、强者恒强。所以,对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电子商务交易必须引入会员制,全部参与者都是会员,会员根据在交易中的地位拥有不同的权限。
第二,在引入会员制的基础上,对于交易的农产品必须设立完善的检验检测标准,农产品在进入交易时已经确定了相应的等级和质量,这可以使交易者不必看到现货就能进行交易。
第三,交易模式包含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远期交易便于农民根据需求和价格进行生产调整,同时也可以使批发商和需求者能够及时调整操作策略,以实现交易畅通。
第四,交易规则为买卖双方竞价交易。竞价交易能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价格,提高经营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体现社会供求关系。
第五,完善农产品批发交易中的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和配套物流服务等。这样可以为农产品批发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二)系统框架与主要功能
农产品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综合运用先进的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搭建可靠的、安全的、可追溯的、可认证的网上农产品供需平台,面向企业提供全面的农产品电子商务解决方案。
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商务技术功能整体包括展示平台、交易平台、商务平台、安全迫溯与信用认证平台、数据平台、知识平台、管理平台、资讯平台、广告平台等,透过WEB门户、手机客户端、呼叫中心等通道,全面实现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查询、交易、营销、推广、企业管理、企业流程服务等环节的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功能图
五、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特点
1、平台实现统一为客户提供信息、质检、交易、结算、运输等全程电子商务服务;
2、支持网上挂牌、网上洽谈、竞价等交易模式,涵盖交易系统、交收系统、仓储物流系统和物资银行系统等;
3、融合物流配送服务、物流交易服务、信息服务、融资担保类金融服务等于一体。平台系统将实现基础业务、运营业务、平台管理和运营支持等四个层面的业务功能;
4、实现各层级会员管理、供应商商品发布、承销商在线下单交易、订单结算、交易管理、担保授信等全程电子商务管理。
5、在配送和销售过程中,通过制定和实施符合现代物流要求的技术标准,对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包装、搬运、库存等质量进行控制。 形成“从田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由市场有效需求带动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
六、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应用价值
1、以信息化带动产业链,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打造企业的品牌形象。
2、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传统关联企业,为企业自身获取商机、获取信息开辟广阔通路。
3、促进以产品为中心的传统生产型企业向以需求为中心的新经济企业平滑过渡。
4、提升农产品的供求信息对接,打造农超对接专业信息化平台。
5、提高交易效率、节省交易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农产品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可以更好的利用现代化通讯技术,为农业发展实时提供准确的农产品信息,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让企业和农民可以体验到现代科技带给农业生产的实际创收。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可以规范农产品市场交易,安全高效的实现在线的商务交易,提高了农业经济中商品的流通效率,在当前的信息化推动下,农民可以通过平台及时交流相关的农业政策的供求信息,企业和相关组织也可以通过平台及时交流相关的物品供给情况,这样可以更加高效的实现和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经济快速、高效、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