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5日的“食品安全周”论坛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金发忠发言时表示:“90%的人,你所吃的食物的污染物来自于农产品。”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过去是讲求温饱、供求平衡,但在经过众多的食品安全事件之后,食品安全的源头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从源头到餐桌”的治理也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
“2001年,温家宝同志牵头启动了国家新时期的菜篮子工程,提出了国家无公害行动计划,用行政担保的方式,来解决中国供求基本平衡的食物的自然安全,应该是了不起的工程,用了五年的时间,我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合格率60%左右,提高到90%左右。”金发忠表示。
在2009版《食品安全法》公布之前,农产品遵循的两部法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老百姓吃的90%的食物遵循两部法律,一部是种养,一部是流通后的监管,形成一个全面的监管链条。”金发忠介绍称,在2009版《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相互衔接,各有侧重,一个侧重于加工食品和消费的安全管控,一个侧重于种养环节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控,它符合中国当时的管理体制、消费结构和公众期待。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虽然大家关注的不多,其实这部法有很多明确的规定,一个是关于农业投入的使用,刚才说食品安全法对高浓度的农药禁用,食品安全法原料的原料,就是农产品,严格意义上农药不是食品原料,但是为了控制食品原料,国家把它纳入了法制。现在国家更重视从种子源头污染治理入手。”金发忠表示。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更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明确规定了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及其检验方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明确了农业部门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
“从农业部门来讲,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职责更清楚,环节更明确,任务更艰巨。”金发忠说,“现在的食物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就农业和食药两个部门,两个系统好协调好沟通,便于全程联动,我们现在不是独生子女了,我们和他们合作的很好,我们这一年多跟食药监局合作沟通顺畅,协调灵活,执法有力,两家签订了合作协议,而且两家也印发了监管的意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但是对于农药残留问题,金发忠表示:“所有动植物跟人一样,对生病的用药,用药就有残留,有残留是正常的,只要不超标,符合安全的要求就是最好的,辩证法没有绝对的,所以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管控,当然没有残留是最好的,当然是做不到的,把重金属会同环保、国土,包括食药监局一道按照食品要求的角度来管控,我们要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进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