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数据正在呈指数模式爆炸增长,数量远超传统IT架构的承载能力,其实时性要求高、结构或非结构化数据并存、交互关系复杂,使得传统技术已无法应对如此高效的数据处理。由此,大数据技术应运而生,它是继云计算、物联网之后IT领域又一次重要的技术变革。
大数据时代带来了机遇和挑战,首先获益的便是IT行业。大数据已成为信息产业新的增长点,其发展已从以谷歌(Google)、亚马逊(Amazon)、雅虎(Yahoo)为代表的互联网大公司,蔓延到越来越多的创业型中小公司,这些公司在其不同的领域进行着各自大数据的发展,创造出了更多的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
资本市场逐利新概念股总是具有超强的敏锐性,大数据主题投资已在业内引起高度关注,国内多家证券机构也力荐“大数据概念股”,其已成为一条全新的投资主线。本文对在创业板上市的计算机企业中涉及大数据的相关企业的技术与专利方面进行分析,以探究其技术现状与发展。
技术与专利信息概况
在创业板上市的计算机企业中,明显涉及大数据的相关企业主要有10余家,依据大数据体系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与海量数据存储和处理相关的企业,如: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类是与数据中心建设相关的企业,如: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类是与行业数据应用相关的企业,如: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就专利申请方面而言,截至2014年9月,上述10余家企业的专利申请总量以及其中明显涉及大数据相关技术的专利申请如图1所示(本数据是以创业板企业工商注册名称为关键词检索而获得,同时,由于受数据来源、专利申请公开时间及具体检索时间节点等因素影响,所统计数据与公司公告中的数据可能略有不同)。
技术及专利申请分析
(一)技术发展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业务的转型,为适应大数据的要求,企业纷纷将自己的业务转向大数据领域。从上述企业的主营业务可以看出,这些企业涵盖了智能交通、电子政务、司法、金融、物流、互联网等众多领域,基本渗透到了大数据应用的各个活跃领域,其中不乏技术实力强大、发展快速的国内知名企业,这也充分显示出了创业板企业紧跟技术潮流、以新技术谋求创新发展的显著特点。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上述企业中,就大数据技术领域而言,偏应用领域的技术居多,而提供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的较少,绝大部分企业属于在自身传统业务基础上为适应大数据的发展要求而拓展形成相应的大数据业务,只有少数几家涉及大数据技术的较全面解决方案和基础平台建设。
虽然从事大数据研究和开发的公司或研究单位对于各自的数据有不同的业务逻辑,但是大的处理技术基本类似,即遵循“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检索、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的大数据产业链,而分布式存储管理、实时计算、非或半结构化数据处理、基于云平台的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和数据产品应用等则是该大数据产业链中的关键技术。因此,对于以技术创新为主体的企业,特别是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而言,要想在大数据领域有长久的可持续性发展,还需要注重对大数据中关键技术的积累和研发,对战略性和前沿性技术保持高度的敏感性,构筑全面和深入的基础技术支撑,奠定在市场和潮流中的领先地位。
(二)专利分析
从上述企业专利申请分布图来看,其专利申请情况差异较大。就总量而言,有专利申请量在百件以上的企业,也有专利申请量仅为个位数的企业。而在这些专利申请中明显涉及大数据技术的相关专利申请量总计50余件,且基本都是发明专利。众所周知,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高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期限长、保护力度大,在一定程度上讲,一个企业的发明专利(包括申请)数量越多,则表明这个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越多、技术实力越强。
从具体技术来看,在这50余件专利申请中,绝大部分的国际专利分类号(IPC)集中在电数字数据处理(G06F)、数字信息的传输(H04L)领域,少量分布在图像通信(H04N)、无线通信网络(H04W)领域,还有极少量分布在商业(G06Q)、静态存储器(G11C)、导电连接(H01R)等其他领域。
从技术分布的全面性来看,上述这些专利申请基本涵盖了大数据产业链中的各类关键技术,但数量还相对较少,其技术的深度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看到,部分企业结合自身技术研发,能够较快地在大数据技术方面展开专利布局,但也有些企业虽然从事大数据相关业务,但还没有在专利保护方面有所表现。当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由于大数据技术本身相对较新,基本在2009年才被业界所了解,将技术转化为专利申请还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企业出于多方面的考虑,选择了其他保护模式;但同时,也不排除部分企业缺乏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企业新产品的意识。虽然对于资本市场而言,专利并非是决定资本运作的决定性因素,专利也并不必然等同于企业的核心技术,企业完全也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技术保护模式,如著作权保护、商业秘密等。然而,就计算机领域技术的特点而言,专利保护具有其他保护模式所无法替代的优势,重视专利的申请与保护,真正做到“产品未动专利先行”,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特别是像大数据这类新技术,在出现的早期,是专利布局的最佳时期,谁最早开始专利布局,谁就可能首先获得该领域的先占权,而由此带来的技术优势也是不可估量的。
(三)未来专利申请的方向
数据获取及数据分析方法:随着全球企业竞争不断深化,数据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谁掌握数据,谁在行业领域就有发言权。但数据必须通过不断积累才能形成大数据,大数据必须通过各类分析方法的应用才能形成价值,特别是大数据的实时分析,需要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及时做出反应。因此,在专利申请方面要注重对数据获取和数据分析方法的保护。
非结构化和结构化数据的集成:随着海量、多类别数据的涌现,企业中的数据已经不是单一的以文本为主的结构化数据,还包括图片、声音、视频、地理位置等各种类型的数据。据统计,目前85%的数据属于非结构化数据,如何统筹考虑传统的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的融合和整合,挖掘出两类数据中的关联价值,也是专利申请的方向之一。
基础大数据平台建设:在对上述企业专利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涉及大数据基础平台的专利申请比较少,这与我国基础研究相对落后相关,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一些企业中已经把大数据基础平台的研究作为了重要的方向,因此,在进行技术研发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对核心关键技术进行适时的保护,这不仅是企业在大数据领域竞争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的保证。
通过专利联盟构筑专利池:我们知道,单件专利的威胁通常远不如多件专利联合起来所发挥的作用更大。在对上述专利申请技术分布的分析中我们也看到,多家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其专利申请技术的分布相对比较全面,但具体到个体,则不仅专利申请数量少,而且涉及的具体技术内容也相对比较单一。因此,为了企业共同的、长远的利益,企业可以联合起来,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通过专利联盟构筑专利池,由此,一方面,各企业之间可以取长补短、互利互惠,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击国外企业通过在中国申请专利技术垄断中国市场的行为,从而保护民族企业的发展。当然,企业自身在专利申请的布局上,也要充分考虑技术分布的全面性,注重形成自身产品线的专利池,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
结语
中国已步入大数据时代,其发展是由政府层面进行普及的,大数据正在对每个领域造成影响,但真正的大数据运用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任重道远。从目前国内外大数据发展历程和趋势来看,掌握海量有效数据和具有强大数据处理分析能力的公司和企业将走在大数据发展的前沿。全球IT巨头高度重视大数据的战略布局,纷纷通过收购大数据相关厂商来实现技术整合,而对于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力的创业板企业来说,应当变压力为动力,顺应国家政策及行业需求变化,抓住机遇,以谋求更快发展,而其中如何前瞻性地对产品研发和专利申请进行合理布局,让企业的技术创新得到充分保护,从而维持自身技术创新的领先地位,则是企业发展道路中应当充分考虑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