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
今年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邓小平同志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倾注了宝贵心血。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与改革开放相伴相生,已成功构建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当前,我们面临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形势新要求,此时,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回顾邓小平同志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决策过程,重温邓小平理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无论是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还是科研单位,都要将他们的创新成果通过专利制度给予保护;为了吸引外资和构建有利于引进新技术的环境,开展对外技术合作,也需要实行专利制度。可以说,正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现代知识产权理念引入国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应运而生。我国于1982年颁布的商标法、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 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随后几年,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我国还先后加入了十几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至此,在立法层面上,我国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用上百年走过的道路。这不仅为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文化繁荣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制度保障,更向全世界宣示了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决心。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中国的专利大门打开了。人们不会忘记,1984年3月12日,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下,经过5年多的曲折、反复和孕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从此揭开了我国专利事业的序幕。人们不会忘记,改革开放之初,围绕“专利制度是姓‘资’还 是姓‘社’”“中国要不要建立专利制度”的问题,在很多人争论不休时,最终是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作出了专利法以早通过为好的果断决策,为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铺平了道路。1989年4月12日,邓小平同志为《中国专利报》(本报前身)题写了报名,表达了他对我国专利事业的支持和关怀。回望这段历史,不禁让人感慨,如果没有邓小平同志当初的果断决策,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开辟,何来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适时建立,及至今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邓小平同志离开我们已经17年了。时光荏苒,他为我们擘画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正在逐步变为美好的现实,其中,知识产权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30多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去年 底,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商标申请量连续12年位居全球第一,著作权登记、植物新品种申请等都创下了历史新高。截至2013 年底,我国(不含港澳台)每 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2件,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30多年来,我们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道路,在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和科学管理的实践中,谱写了中华民族追赶世界潮流、顽强奋进和变革创新的壮丽诗篇。
回顾邓小平同志的历史功绩,梳理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我们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制度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经历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后,我国正处在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习近平同志在最近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强调“必须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好”。而这些,都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用。时代迫切需要我们加快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既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到现阶段的一个必然选择,也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让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更为豪迈的气魄、更为开放的胸怀、更为坚定的意志,迎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为早日建成知识产权强国而努力奋斗!(我要评论)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