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工作最难的就是评估指标的设计,还有就是数据的查找。”
“希望能够有统一的指标体系,然后各地再结合地区差异设置指标……”
1月18日,冬季的上海,一场关于地方知识产权战略试评估工作的总结研讨会正在热烈地进行。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5周年节点,来自知识产权系统、工商界、版权界的代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就我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试评估工作各抒己见。
事实上,作为战略实施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评估工作一直受到重视。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作为具体工作部门,一直在大力推动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工作。随着此次参加试评估工作的辽宁、上海、江苏、湖南、广东以及贵州6省市试评估报告的出炉,预示着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忆过往 试点评估初现成效
“2009年,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辽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稳定增长,质量逐年提升,商标申请和注册量逐年增加,有效商标量有所突破,地理标志增量显著,版权登记和贸易活跃,圆满甚至超额完成了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试评估报告中,对辽宁3年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
“这几年来,辽宁战略实施的成效是明显的,2008年,辽宁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只有1515件,2011年增长到3164件,增幅非常明显。”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胡权林用数据肯定了战略实施的作用。
同样,“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良好;知识产权协调机制作用得以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竞争力明显加强,知识产权对创新的促进作用显现”的话语也出现在上海的试评估报告中。江苏对战略实施更有明确的量化的结论:“《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设定的2009年至2013年的12项定量指标,已有11项提前或超额完成,仅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园区)指标为预期能够完成。”湖南则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以及服务等方面打分,最后得出总绩效77.27分。而广东则在上述5项内容后,增加了专项评估和加分项目,最后总计得分92.01分。西部省份贵州在完善自身基础工作外,突出了特色产业的发展。
“这些省市大部分采用第三方评估,评估结论与各省经济发展状况、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情况是相吻合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部长吕薇表示,尽管各省市在评估指标的设计以及数据的选取上各有特点,存在着地区差异,但前期的试评估工作,还是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对开展国家层面的评估工作有所启发。
“自从2012年9月正式启动6省市试评估工作以来,这些试点省市在评估工作机制体制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以及数据采集、人员等方面均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在工作机制上,辽宁、广东等省都依托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上,各地既考虑知识产权工作共性,也结合自身特点,设置了有效、可行的评价指标。上海以“知识产权产出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与“产业升级能力”3个一级指标,强调知识产权与经济的结合度。广东在常规的创造、运用等指标外,考虑地方差异,增加了专项评估和加分项目。
看未来 全面评估意义深远
“我们要考虑评估报告是给谁看,给公众还是给政策制定者?评估的对象是谁?我认为评估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我们在制定评估体系时,不能脱离各地实际。具体评估上,是定量还是定性,怎么解决定量评价的客观性?”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朱宇的观点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在胡权林看来,战略评估不能只为评估而评估,“通过评估,我们要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在哪儿,哪些目标已经完成了,哪些还要加强,哪些方面需要制定更新更高的目标。”
“战略实施5周年了,效果怎样?时势变迁,知识产权战略是否需要调整?这些都需要科学的评估结果做支撑。这就需要我们把基础工作做好。评估的指标也应该围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完成去制定。”吕薇进一步肯定了评估工作的意义。
据介绍,在6省市试评估经验基础上,2013年,地方知识产权战略评估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这些试点经验,对在全国范围内推动评估工作具有借鉴意义。”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许春明在接受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试评估,在评价指标的设置上积累了不少经验。要做好评估工作,下一步,需要结合纲要目标任务科学设置评价体系,可以从知识产权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指标以及环境指标等分层设置;在评价思路上,也可从工作总结、评估以及绩效考核等角度综合考量;在体系设置上,既体现共性,也体现地区差异性。用科学、客观的态度去评估,就能实现评估的初衷和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肯定的是,战略实施评估工作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也将扩大知识产权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