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举行2021龙井茶品牌管理通气会并宣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该省及时启动了新版龙井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更换工作,并启用了2020版“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落实了证明商标许可备案制度。截至今年2月底,已有5批次共178家企业被核准使用新版龙井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据了解,龙井茶于2008年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此后,龙井茶产业保持产销两旺的发展态势。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浙江龙井茶产量2.6万吨,比上年增长9.0%;龙井茶初级产值55.4亿元,比上年增长13.6%;龙井茶产量、产值在浙江茶叶总量中的比重分别上升至13.5%和23.2%;实现龙井茶出口475吨、9850余万元。
为了保持和传承龙井茶独特的品质特征,2020年8月,龙井茶感官分级实物样品通过了由浙江省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技术审定。本套实物样品包含龙井茶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六个等级。其制定与推广应用,不仅是对龙井茶的品牌保护,也提升了龙井茶产品定级、质量判定的可操作性。
此外,该省还以产品端标准化推动生产端标准化,积极推进“数字龙井茶”建设,实现龙井茶生产加工与管理全程数字化。浙江提出,将重点抓好智慧茶园建设及新昌县(龙井茶主产县)龙井茶加工生产线的数字化升级改造与示范推广,支持龙头企业数字化智慧加工厂的落地。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末,实现龙井茶产业指导、技术服务、证明商标使用、市场监督等领域的数字化。(钱晨菲 董易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