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记者刘奕湛)记者30日从教育部获悉,目前,已经有29个省份的13.7万所学校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超过3360万。每天有超过1/2的义务教育学校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有近1/4的义务教育学生在校能吃上营养餐。
2011年,为改善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15个部门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结果显示,通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学生的平均身高和体重增长明显,高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增长速度。
据介绍,中央财政为699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县(含19个团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800元/年),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从2011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中,营养膳食补助资金862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429亿元,食堂建设资金300亿元。
为推进学校食堂供餐,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了3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解决试点学校就餐条件差、食堂缺口大、供餐能力弱的问题。截至2016年6月,试点地区共完成食堂建设项目近6.8万个,新建、改造面积2544多万平方米。
在食品安全方面,教育部在营养改善计划启动之初,就对699个国家试点县的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人等1500人进行了面对面的培训;在实施过程中,各地都按要求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与试点学校、供餐企业等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供餐企业实行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将不合格的供餐企业列入“黑名单”;建立并落实了学校膳食委员会、校长(教师)陪餐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