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际经验发展现代农业
——农业部青年代表团赴日访问见闻与思考
胡永万 回文广 白睿等
新春伊始,应日中友好会馆邀请,农业部派出青年干部代表团赴日本进行为期8天的访问交流。代表团通过与行政科研机构座谈,参观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深入田间地头调研,对日本的植保植检工作、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农业国际贸易、农业生产经营等情况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也对我国如何借鉴日本经验发展现代农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日本农业发展的几个特点
通过健全植保植检体系保护农业产业安全。日本的植保植检是内检外检统一的职能体系,机构设置以扁平化替代条块化,职能环环相扣,衔接紧密。国家层面,由农林水产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在各地设有60处植保植检机构,为相关工作提供科研支撑、应用技术研发,并对全国901名一线植物检疫官进行新技术应用培训;在机场、港口等农产品进出国门关口设39个办事处从事一线植物检疫工作。地方层面,独立设置植保植检机构为本地区提供技术指导、信息发布和人员培训。国家和地方两级植保植检机构通过业务指导、工作协助、信息共享等机制,建立起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为满足国内农产品消费需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农产品国际贸易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日本的植保植检体系注重将科研与应用相结合,不断提高植保植检工作在保护农业产业安全方面的能力与效率。比如,在农林水产省下属的横滨植物防疫所和千叶县设立的农林综合研究中心等植保植检专门研究机构,研究选题主要源于产业保护一线技术人员和农产品出口贸易企业的实用需求,并能够及时将最新的研究成果以培训或面对面服务的形式转化为实用技术,有效发挥了植保植检工作体系对产业安全和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保护作用。
通过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拓展农业功能性。日本十分重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现已成功申请8处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并且在长期的保护工作中,逐步形成了“政府—民间组织(公司)—农户”多方参与的工作模式,即:政府主要负责遗产申报宣传和保护资金投入,独立法人身份的民间机构具体负责遗产地综合运营与管理,当地农户以投工投劳、分担少量养护成本的方式参与遗产保护与管理,将遗产保护与文化传承、农业稳产、农民增收、产业融合统筹谋划,体现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性,实现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多功能性作用的有效发挥。比如,在大分县国东半岛林—农—渔复合系统农业文化遗产地,管理方将农业遗产地打造为集遗产保护、文化传承、农业生产、酿酒加工、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体,不仅为当地居民提供了食物来源和生计保障,还传承了农耕文化,保护了农业生物多样性,使农户切实体验到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魅力。
通过推进农业“走出去”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受资源条件所限,日本国内的农产品供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农产品国际贸易满足。多年来,日本政府以国内需求为引导,以企业为媒介,以贸易为手段,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对标国际市场开展跨国经营,将国际农产品市场和资源关联起来保障国内市场供给。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始终坚持市场化导向,配套金融、信息等公共服务引导支持企业开展农业对外合作,使企业在国际市场环境的考验中及时调整战略,聚焦优势业务,明确主营定位,不断增强跨国经营能力,逐渐培育出以粮食贸易为主营定位的大型跨国涉农企业集团,成为日本农业“走出去”的主力军和保障国内粮食有效供给的中坚力量。比如,20世纪50年代为满足国内粮食需求,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开始涉足谷物贸易,至今已发展为利润水平位居全球行业第五位的国际粮商。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坚持国际贸易的主营定位,开展一系列旨在精准掌控粮源和仓储物流设施的海外收购活动,不断巩固和拓展贸易渠道,扩大大豆、玉米等主要谷物国际市场贸易份额,实现稳定盈利。这种以保障国内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粮食安全为出发点,打造跨国经营大粮商的方式,使日本实现了企业“走出去”和粮食供给引进来的双赢。
通过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助推现代农业发展。近年来,面对耕地减少、少子老龄化加剧、生产成本提高、进口依赖程度增加等形势,日本以传统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受到冲击。为此,日本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农业科研、生产、经营、服务等多主体的积极性,依托专业化生产经营主体挖掘资源,带动指导农户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发展专业化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组织,通过多种手段推动农业发展。在日本,农协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了包括金融、保险、技术、农机、农资、销售在内的全方位综合服务体系,在规模化生产组织、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新科技应用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比如,位于市原市的姉崎蔬菜合作社在成立之前,当地农户因劳动力老龄化、小农户分散生产面临生产效率和标准低、产品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差等困境,在市原市农协的帮助下成立专业化生产合作社后,申请了政府财政项目支持,引进了生产加工设施,统一了销售渠道,打造出了具有当地特色的萝卜品牌,实现农业生产加工的规模效益,极大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效助推了当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借鉴日本经验,发展我国现代农业的启示
我国与日本在农耕文化传承、气候地理条件、产品消费结构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也同样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农民兼业化、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短缺等问题。与此同时,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所处的市场环境、拥有的资源条件和面临的具体困难与日本又有所不同。有效借鉴日本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做法,同时立足我国的国情农情,因地制宜,改革创新,才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健全植保植检工作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目前,我国的植保植检工作体系是由农业、质检部门相关机构组成,各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协调配合,运行较为顺畅。但也应看到,现有体系在工作衔接、信息共享、产研联动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借鉴日本等农业发达国家相关经验,在横向维度,应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能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做好内外检统筹联动、职能紧密衔接、产学研相互呼应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激励工作,健全更为统一高效的现代植保植检职能体系;在纵向维度,进一步优化植保植检工作管理层级,明确相应职责,聚焦工作任务,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植保植检工作体系,实现植保植检体系监测预警信息化、物质装备现代化、应用技术集成化、防控服务社会化、人才队伍专业化和行业管理规范化,更好地发挥我国植保植检工作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完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挖掘农业多功能性。与日本相比,我国农耕文明历史更加悠久,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更加丰富。目前,我国拥有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1处,遗产申报和保护的管理流程和制度体系较为完善,但政府政策指导和资金引导、社会组织管理和运营主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广泛参与的保护管理机制尚不够健全。借鉴日本经验,可通过制度创新+试点探索的形式,支持鼓励各农业文化遗产地建立起多方参与的保护与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个主体在政策、资金、市场、信息、组织、渠道、技术、生产等方面的优势特点,在强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打响地域农业品牌,带动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多产业联动格局,最终形成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多产业联动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推动遗产地农业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共进。
培育农业大企业大集团,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在“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我国正处在推进农业“走出去”的战略机遇期。一方面国内企业有“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转移国内农业生产能力的需求,另一方面有许多具备优质农业资源的投资目标国欢迎外国投资者合作开发农业资源,满足本国消费需求。以服务国内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大企业大集团,既可通过国际市场贸易渠道,弥补国内紧缺型农产品有效供给不足,更是为了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与话语权。应着眼于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引导资源优势企业,比如农垦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将其培育为在贸易、仓储、物流、加工等环节优势突出,价值增值水平高的跨国经营大企业集团,充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服务农业现代化。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方式既具备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优势,也有家庭联产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等为核心的政策体系优势,还有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多种形式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优势,这些都为我们不断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实现“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应继续探索“组织化+机械化+专业化+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等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经营新模式,优化排列组合,健全涵盖产前投入、产中服务、产后销售等环节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与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生产经营体制,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