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农业部通报,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三年来,多项权能仍未在法律上破题。今年起,将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最全面、规模最大的一次清产核资。
我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自2014年启动,29个试点县在保障集体成员权利、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完善资产股份权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既完成了规定动作,又拓展了改革内容,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但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坦言,从制度层面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的多项权能还没有破题,“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还不完善,占有权和收益权已经实现,但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四项权能法律上仍是空白,还没有破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缺失,其法人地位也是在今年10月1日施行《民法总则》后,才得以明确;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税收、土地等政策较少,急需跟进,基层干部群众对此反映较为强烈。”
叶贞琴介绍,下一步,除了继续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还将不断推进其在面上铺开。今年起至2019年底,将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最全面、规模最大的一次清产核资,同时继续扩大改革试点,2018年将试点县增加到300个,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叶贞琴说:“对镇村组三级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重点查清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现金、债权债务的存量、权属和使用情况;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以后每年末都要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次年将清查结果报送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