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作出的重大战略调整,是党中央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决心下大力气补齐农业农村短腿短板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思想的重大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把这一重大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对我国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的重大战略调整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定位随着社会发展在不断调整变化。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谈到如何处理好重工业和轻工业的关系时强调,“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对农业的定位是提供“发展工业所需要的粮食和原料”,由此基本确立起了“农村支持城市、农业养育工业”的方针和政策,通过农业农村发展解决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所需的资金和原材料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在总结农业农村发展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工业支援农业,农业反过来又支援工业,这是个加强工农联盟的问题。”充分肯定了农业农村农民为我国工业和城市发展作出的贡献。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阶段的判断,明确了实施“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重大方针。
党的十九大提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不平衡不充分”中就包括当前我国的工农差距和城乡差距。目前我国城乡关系、工农关系还不适应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尤其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必须据此作出重大调整。从体制机制上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仍然没有完全建立,农业农村发展仍然受到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与城乡要素价格“剪刀差”双重挤压,工农差距、城乡差距仍然很大。因此,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就是要打破城乡发展的制度藩篱,实现城乡发展一体设计、统筹布局、融合促进,建立农业农村与工业城镇共享资源配置、要素交换、公共服务的调控制度和市场机制等。
着眼构建“四个制度体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
一是构建主体功能区资源、要素、服务供给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当前工农、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点和短板。二是构建要素交换上满足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工业资本积累和国民收入分配优先向农业农村倾斜,大幅度提高公共财政在“三农”领域投入比例,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要形成全面吸引人才返乡下乡就业创业的激励政策体系,在这方面应给予优惠政策。三是构建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体系。在节约集约利用的基础上,保证农业现代化发展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优先,保证农业产业用水用电用地等需求,特别是适应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加快创新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四是构建公共服务上满足农业农村发展优先的制度体系。基础设施应优先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应优先在农村覆盖,尽快拉平城乡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
运用“三个新抓手”,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当前要在制度设计、政策扶持和重大工程三个方面作出深度调整并落地落实,从而形成新抓手。一是在制度设计上,以完善市场体制机制为突破口,系统构建现代农业经济体系。重点强化要素与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探索增强国有经济对农业农村经济影响力,强化国家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发挥投资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作用,完善农业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增强金融服务于农业经济实体能力等市场供给制度方面的对策研究和具体实施。二是在政策扶持上,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引导整合扶持措施向设施农业、绿色发展、品牌建设、主体培育、产村融合、生产服务、创新改革、防灾减灾等领域聚集,健全新时代农业农村支持保护体系。三是在重大工程支持上,以《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为重点,优先上马一批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工程。比如,着眼于农业绿色发展和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绿色提升工程,重点推进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强化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绿色发展长效机制。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需求的产业升级加固工程,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加快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促进产业发展提挡升级。围绕村庄改造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产村融合工程,打造各具特色、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现代新城。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在发展现代化新型主体的同时,完善小农户保护措施,使新型主体和小农户同步进入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