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报道 日前,武汉市农委发布消息,将在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新洲区、江夏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开展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创建,创建期原则上为3年。
所谓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特色小镇和乡村综合发展模式。综合体创建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乡工程”、实现“三个率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平台和抓手,是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重要支撑,是未来武汉“三农”工作的重点。
武汉市今年将按照修改完善创建规划、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出台综合体支持政策、落实综合体创建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等步骤逐步开展创建工作。
根据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开展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创建区人民政府要科学修改完善综合体创建规划,充分满足综合体旅游功能、生态功能和环境保护要求,引导和整合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生态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资源和资金投入综合体建设。
各创建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创建期限,组织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重点突出综合体土地资源整合利用、金融资金资源支持、项目清单和年度计划、运营盈利机制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综合体创建规范有序有力推进。
支持政策将为田园综合体建设保驾护航。各创建区人民政府将出台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综合体创建的实施方案,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市级奖补资金额度匹配,并出台明确的区级综合体配套支持政策;积极支持综合体设施农业发展用地,将综合体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予以支持,确保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综合体倾斜;对综合体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立项;开展先行先试,支持综合体建设投资主体从事土地一级开发;鼓励采取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创建综合体。
为确保综合体创建资金,市级财政对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新洲区和江夏区,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根据其建设规模、投入强度、建设水平等因素,每个给予3亿元左右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奖补资金实行分期拨付。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吸引社会工商资本投入综合体建设经营,加强与央企、世界500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引入大企业、大项目,培育大龙头,延伸完善综合体产业链条。
武汉市将对取得创建资格的4个综合体实行动态管理,达到预期目标且建设进展快、效果好的的综合体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反之则扣减其综合体奖补资金,向其他综合体倾斜。同时,要求各区政府加强对综合体创建工作的跟踪监管,坚决避免“重申报创建、轻建设管理”等现象。
(湖北经视记者:马步云 通讯员:殷旭 王璐 赵睿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