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甘肃省多部门出台通知,增加10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据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甘肃各地在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中,对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尘肺等大病患者优先开展救治的基础上,增加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优先救治病种,共21种大病进行优先救治。
据介绍,甘肃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对于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和救治能力的,可以设置在市级医院或省级医院。
甘肃省将摸排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优先救治病种但尚未救治患者的相关信息,由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病情评估,因人因病施策。对已接受过救治、尚未接受救治或无条件“送人就医”的大病患者,由县级医疗机构医生直接负责提供个性化、全方位、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帮扶措施。
根据规定,甘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时,由省级财政予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