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的改革开放,是内蒙古农牧业发展的分水岭,农牧业经济从改革之前的举步维艰、低迷徘徊,终于跨过历史的拐点,迎来了40年的蓬勃发展时期。
2017年,内蒙古粮食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3000万吨以上,是全国净调出商品粮的6个省区之一;全区肉类总产量达到267.6万吨、牛奶总产量达到693万吨,具备每年稳定向区外调出500万吨牛奶、150万吨肉类的能力,是国家名副其实的“粮仓”“肉库”“奶罐”。
经营体制改革释放农牧业发展活力
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继而推动整个社会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内蒙古是率先进行农村牧区改革的省区之一,1978年小岗村率先实行“大包干”后,1979年内蒙古就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全面推开,走在了全国前列。2004年,内蒙古比全国提前3年全面取消了牧业税,2005年,比全国提前1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彻底解除了农牧民土地承包关系的税费负担。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继续深化农村牧区新一轮改革。2017年,基本完成了草原确权承包工作;2018年9月,基本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牧民的草场和承包地有了“身份证”,让农牧民吃上了“定心丸”。
内蒙古农牧厅厅长孙振云表示,2018年以来,为实现农牧业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三年行动计划,强力推动绿色兴农兴牧、质量兴农兴牧、品牌强农强牧,大力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牧区生产关系和经营方式的变革,带动了农牧业科技进步、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主要农作物良种率和家畜良种化率从改革初期的60%和29%提高到现在的98%和90%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3.5%,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4%。2017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84元,是1978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31元的96倍。
三次突破性发展奠定粮食大区地位
改革开放初期,粮食生产的发展滞后于粮食需求的增长。为此,1987年内蒙古党委、政府决定把“实现粮食基本自给”作为三项奋斗目标之一,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重要地位来抓,到1990年,内蒙古粮食自给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结束了多年来吃粮靠调入的历史。
1992年,内蒙古粮食产量突破1000万吨,开创了全区粮食生产发展的新纪元。1996年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500公斤以上,由全国第26位跃居为第3位。2005年内蒙古成为了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之一。到2008年,内蒙古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首次突破2000万吨关口,达到了2101万吨,进入全国前十位,每年可调出粮食1000万吨,成为全国6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强农惠农力度,内蒙古粮食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实施了“节水增粮行动”,大规模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高效节水农田达到4201万亩,为粮食持续稳产增产提供有力支持。2013年粮食总产量达3070万吨,粮食产量首次突破3000万吨大关,到2017年内蒙古粮食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3000万吨以上,是国家名副其实的“粮仓”。
三次跨越式发展奠定畜牧业大区地位
在牧区改革方面内蒙古始终走在全国前列,1984年,内蒙古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草场承包经营、牲畜作价归户”的草畜双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养畜的“大锅饭”问题;1989年落实“双权一制”(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责任制),解决了牲畜吃草的“大锅饭”问题,两次重大改革,初步形成了适应全区畜牧业经济的经营体制,促进了牲畜头数的快速增长。1989年全区牲畜总头数首次突破5000万头(只),1995年达到6065万头(只),比1978年增长了近2000万头(只),畜牧业生产跨越到数量快速增长期。
为解决内蒙古畜牧业靠天养畜的被动局面,1996年内蒙古党委提出“增草增畜,提高质量,提高效益”的“双增双提”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2015年内蒙古出台了《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畜牧业生产进入了黄金发展期。全区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优势畜产品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集中度达到80%以上,奶牛、肉牛、肉羊、绒山羊等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畜产品产业带已经形成,畜牧业跨越到高质量发展阶段。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农牧业产业化取得快速发展。伊利、蒙牛、鄂尔多斯、科尔沁牛业、小尾羊等农牧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达到38家和583家,牛奶、羊肉、羊绒、葵花籽、杂粮杂豆等加工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一,乳业成为超千亿级产业;2017年全区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53.1亿元,比2006年增长166.8%,年均递增9.3%,农畜产品加工率达到63%。
2017年,内蒙古肉类总产量达到267.6万吨,是1978年的12.8倍;牛奶总产量达到693万吨,是1978年的95.7倍;畜牧业产值达到1200.56亿元,是1978年的142.6倍;占第一产业比重达42.7%,全国1/4的羊肉、1/5的牛奶来自内蒙古,是国家名副其实的“奶罐”“肉库”,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逐渐受到全国消费者的青睐。
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能力稳步提升
1984年,内蒙古出台了“草原管理条例”,这是内蒙古也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建设利用草原的地方性法规。目前,已形成“一法两例两规章”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1983年全国第一个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在内蒙古成立,草原执法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健全,目前全区有草原执法机构107个,有效打击了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自1982年以来,全面开展天然草地资源监测工作,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及畜牧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以来,内蒙古累计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资金455.6亿元,禁牧4.05亿亩,草畜平衡6.15亿亩,签订禁牧、草畜平衡责任状115万多份,草原补奖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草原生态恢复,每年有140多万户、490多万农牧民从该政策中受益。同时,为缓解天然草原压力、补充饲草料不足,全区每年人工种草面积达3000万亩以上,年均生产饲草500万吨。饲草料供给能力的不断增强,使天然草原压力得到有效缓解,草原植被盖度达44%,恢复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
农村牧区面貌发生沧桑巨变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实施农村牧区基础建设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4年以来,累计投资1450多亿元,在全区4万多个行政村和较大的自然村,全面实施了危房改造、安全饮水、街道硬化等工程,近140万户农牧民住进了美观大方、温暖舒适的新居;近400万名农牧民和学校师生喝上了安全水;近万个嘎查村的农牧民走上了水泥路;新建标准化卫生室8200多所,230多万人领上了基本养老保险和高龄津贴。“走上水泥路,住上安全房,喝上干净水,看上放心病,领上养老金”在广大农村牧区变成了现实,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幅提升。
新时代,新气象,新征程,新作为。内蒙古农牧业发展路径清晰,步履铿锵。
“新一轮机构改革赋予了农牧厅新的职能职责,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农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十大三年行动计划,为农牧业强,农村牧区美,农牧民富作出我们新的更大贡献。”孙振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