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对农业补贴金额不断上调,加大力度扶持农业发展,最重要的目的是让农民从中获利,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升,更多的贫困户脱贫致富。然而长期以来,通过弄虚作假骗农业补贴的事件却时有发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李国祥认为,之所以存在骗取农业补贴的乱象,关键还在一个“贪”字。
李国祥:国家实施精准扶贫,发展现代农业都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但一部分市场主体为了获取补贴,在实际当中通过造假、寻租等方式找关系,实际的种植生产没有申报的数据多,进而想要获得更多的补贴,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从我国还是国外来看,这种情况都是时有发生的,因为有好处,大家可以钻空子。政策对于补贴对象和金额有明确要求,放任骗补乱象发展,很可能带坏风气,有百害而无一利。
今年2月,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其中,清理整顿的六类主要问题之一就包括了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是什么?如何防止这种现象蔓延扩散?李国祥认为,还是要从加强监督和加强处罚力度着手,要把国家补贴是否违规作为一条红线,压实“监督”和“处罚”两个着力点,避免不良、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形成气候。
李国祥:我们在验收的时候,财政基金要有绩效评价,要有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验收,千万不能走过场。除了有组织的监督之外,财政补贴要建立一套申领、监督、校正、处罚的机制。首先,当事人申领要承诺不能造假,一旦造假要承担相应后果,不仅要退回补贴款,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申领当事人要有敬畏之心。
第二,除了有组织的进行验收、监督和检查,符合实际情况的给予补贴,对于没有达到申领目标,看看能否改正,改正不了的,要扣发申领补贴。农业财政补贴面向全社会公布,由老百姓监督,这样才能有好的约束力。只有全面监管措施到位,才能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在补贴过程中,由于村干部拥有话语权、影响力,如果帮助、协助、默认市场主体来获取补贴,村干部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村干部明知市场主体有骗取行为,但仍然做好人,或从中谋得利益参与补贴的分配,就要按照党纪国法来处罚。相关部门在检查、验收、监管时也要有一系列制度,要把国家补贴是否违规作为一条红线,不能违反,这样才能把补贴的效能真正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