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禁渔期制度在3个流域涉及的10个省(区、市)同步启动。为进一步扩大禁渔期制度的社会影响,做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联合河北省人民政府于当日在海河流域的重要湖泊白洋淀举办了“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暨执法行动同步启动活动”主会场活动。此次活动,还在天津设有海河分会场,在辽宁设有辽河分会场,在吉林设有松花江分会场,主会场和分会场的活动同步举行。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时清霜出席主会场活动并讲话。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科学划定江河湖海禁捕、限捕区域”的要求,农业农村部在先后实施长江、珠江、淮河、黄河禁渔期制度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于今年1月发布了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禁渔期制度通告,从而实现了我国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全覆盖和我国主要江河湖海休禁渔制度全覆盖。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禁渔期时间为5月16日至7月31日,期间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禁渔范围包括海河、辽河、松花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以及所属的水库、湖泊、湿地,涉及10个省(区、市)。随着海河、辽河、松花江禁渔期正式启动,我国主要江河湖海全面进入休渔禁渔期,水生生物资源将得到更加全面的休养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