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其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被写入草案。
垃圾分类,是改善生活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让垃圾分类成为新习惯、新时尚、新规矩,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认为,目前在农村,垃圾分类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因为农村具备生活垃圾的处理空间。
朱启臻:防治污染过程中,垃圾分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现在垃圾遍地已经成为一大公害。农村的垃圾分类意识是比较强的,因为在乡村利用废弃物是几千年来的传统,在传统社会是没有垃圾概念的,人们力求得到物尽其用。在农民的眼中只有两种东西,一种是可以利用的,一种是不能利用的。乡村垃圾分类没有像城市那样复杂,只要告诉农民哪些东西可以利用,哪些东西不可以利用,不可以利用的再进行回收。在乡村进行垃圾分类普及比在城市可能变得更容易,因为城市里垃圾的种类非常复杂,而且城市居民不使用垃圾,乡村的优势在于可利用的东西农民会去再利用。但是随着乡村城镇化的进程,乡村的垃圾种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城市里有的垃圾在乡村也都有了,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教育宣传、示范提醒告诉农民如何进行更专业的垃圾分类,也是非常必要的。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修订草案提请审议,我国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即将进入强制时代。
朱启臻认为,垃圾分类立法推进有助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在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的过程中,要着重注意保护农村原来的一些生活方式,留足农村利用处理生活垃圾的空间。
朱启臻:在乡村很好的执行垃圾分类,把环境保护得更好,要从传统生活方式当中汲取智慧。另外,我们要在乡村创造条件,保护使用垃圾的环境,不能简单地把乡村变成城市,甚至简单地用城市的理念去建设乡村,这样只会使得乡村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麻烦。如果我们保留乡村的很多要素,那么可利用的垃圾在日常生活中就会充分得到利用,而不会流向垃圾分类系统或者垃圾处理系统。垃圾分类不应该主张简单的分几个桶,然后把垃圾拉走。要充分利用农民的智慧,依靠老百姓天然地利用垃圾、处理垃圾的意识和能力,再加上科学的分类理念,乡村才可以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