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日前印发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江西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江西段实行全面禁捕,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鄱阳湖实行全面禁捕。
江西省要求,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渔民身份、渔船渔具、土地资料、就业方向、职业培训需求等基本情况的登记确认工作,并明确捕捞船网回收时间、类型、程序、补偿标准等,对禁捕水域的合法捕捞渔船、网具、动力机械进行合理回收补偿和处置。
在禁捕退捕的同时,江西要求各地积极帮助退捕渔民实现转岗就业。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渔民,按照常住地原则,全面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并按规定落实惠农信贷、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对转岗就业难度大的大龄、伤残等困难渔民,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就业援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