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出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出山东要从抓好稳定生猪生产、优化产业布局、夯实科技支撑、严格疫病防控、提升加工水平、规范市场流通、强化监管服务七个方面发力,加快构建现代养殖、疫病防控、屠宰加工、市场流通和监管服务“五大体系”,推动实现生猪产业现代化。明确到2025年,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意见》要求,强化政策叠加效应,全力推动当前稳产保供。强化产销监测预警,引导养殖场户及时调整产能,努力避免价格波动伤农伤民。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对规模养殖设施设备应补尽补、敞开补贴,取消附属设施用地15亩的面积上限,养殖用地占用耕地的不得收取土地复垦费用。简化规模养殖场户备案程序,取消证明材料,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屠宰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到25个工作日。
《意见》明确,加快建立以大型规模场、种猪场为引领,适度规模场为主体,家庭牧场为补充的生猪标准化生产格局,增强综合生产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对临沂、潍坊等传统主产区,引导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对东营、聊城等潜力地区,推进产加销融合发展;支持胶东半岛率先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无疫小区,加快推进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严格点对点外调管理,实现由“运猪”向“运肉”转变。
《意见》强调,突出一体化、产业化、智能化发展。鼓励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就近发展养殖基地,支持规模养殖企业就近发展屠宰加工,构建动物疫病区域防控一体化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格局。推进猪肉等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建设覆盖畜禽生产流通全产业链、监管服务各环节的畜牧业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府、企业、社会信息互联互通,推动智慧畜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