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一体化是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今年,沧州市将通过开展工程建设,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水价改革,理顺管理体制等措施,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城乡供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全市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保障的目的,努力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进而实现全市水务一体化。
统一调配水资源。沧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全市水资源,统筹长江水、黄河水、岗黄水、王快水库水及地下水利用与管理。统一规划供水项目建设范围,统一协调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处理各县市区、各部门之间的用水矛盾,加强水权统一分配与管理,加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理顺供水工程管理体制。坚持“统一规划、分区管理”的原则,利用原有城乡供水设施,建设管网延伸工程,向城市或县城周边延伸,扩大供水规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成立一个市级农村供水公司,负责广大农村地区的供水与管理业务,实施大规模连片集中供水,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运行效率。
加快供水管网与地表水厂建设。加大地表水厂建设力度,满足全市城乡供水需求。逐年完善城乡管网建设。加大各类园区、分散工业等供水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长江水直供,为园区、分散工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供有力的供水支撑。
积极推进农村长江水村村通工程。该工程涉及任丘市、河间市、泊头市等10个县(市),主要建设内容为:2019年-2021年,规划新建地表水厂3座,扩建地表水厂6座,铺设水厂以上输水管道106.18km,水厂以下输水管道1511.9km,改造1887个村内管网,更换入户水表624474块,实现全市农村生活用水全部置换为长江水,达到消纳长江水、控制地下水超采量的目的,受益农村人口313.29万人。县(市)政府是农村江水村村通工程的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管护体系。农村江水村村通工程与当地供水专项规划或城镇总体规划里的供水规划内容统筹协调,并与现有供水设施相结合,避免交叉覆盖、重复投资。2020年合力攻坚,2021年扫尾清零,到2021年底前,沧州市将实现江水村村通。
完善水价管理制度,实施财政补贴。市县财政部门通过统筹水资源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价补偿等财政措施,加大引长江水水价补贴力度。创新水价形成机制,科学制定农村供水价格。对农村供水水价,视财力情况实施财政补贴。积极争取南水北调部门支持,适当降低农村用水的引江原水费。
有序关停城镇自备井。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用足用好南水北调引江水的意见》,抓紧切换城市供水水源,积极消纳长江水。按照《沧州市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城镇自备井关停任务。长江水覆盖的农村区域,将按照“先通后关,能关尽关”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供水水源井关停。
全面推进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按照《河北省全面推进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方案》要求,核定水价方面,2019年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面定价;2020年4月底前,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收缴水费方面,2020年6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