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福建省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2019年,福建省全面实现城乡救助标准一体化,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2018年的7264元/年、7149元/年提高到7350元/年。城乡特困供养年平均标准提升到17967元。
据介绍,2019年全省共支出临时救助金2.47亿元,资金使用率92.6%,同比提高14.4个百分点。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由2018年底的19.9%提高到42.2%,同比增加22.3个百分点。同时,福建省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64.8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