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安徽省检察院发布一起涉疫案例,通报称:1月30日,医生吴某德明知就诊人发热,为其开处方药并输液治疗,导致李某朋、刘某根和王某3人被确诊,数百人隔离。2月20日,霍邱县公安局对吴某德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1月30日,安徽六安市霍邱县周集镇某村卫生室医生吴某德,明知就诊病人刘某根发热(自测体温37.4度)、咳嗽,在无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接诊刘某根,为其开处药方,并安排王某(吴某德妻子)进行输液治疗,且未按要求告知刘某根转诊或到上级医院诊治。
2月8日,吴某德明知就诊病人李某朋发热(体温37.8度)、咳嗽,在无相关证明的情况下,为其开处药方,并安排王某进行输液治疗,亦未告知李某朋转诊或到上级医院诊治。同时,吴某德所在村卫生室还作为快递代收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数百名群众到卫生室取件。
2月14日吴某德将诊所关闭,2月15日、16日、18日,李某朋、刘某根和王某3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现已查明,因吴某德和王某在诊所内接触致隔离人员达数百名。
2月20日,霍邱县公安局对吴某德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3月3日,经会商,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拒绝执行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擅自收治发热病人,引起新冠肺炎传播,造成数百名群众被隔离观察,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因吴某德被医学隔离,霍邱县公安局暂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