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制定出台《“百村示范、整体提升”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村集体经济实力整体提升。
海西将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在全力争取中央、省上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州级财政设立200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资金,市县财政再按一定比例配套补助,对择优确定的100个村定向扶持。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村,使每个村都拥有一个健全的具有发展活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同时,目标锁定全州295个村年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40%的村达到20万元以上,8%的村达到30万元以上,5%的村达到5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保持10%以上的高位增速。
州级财政通过贷款贴息、固定资产奖补等方式,积极引导调动信贷资金、行业资金、社会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州级财政计划投入资金3564万元,支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未达到100万元的47个行政村设立产业扶持资金,实现全州295个村每个村产业扶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对当年安排的促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权制度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可优先在示范村组织实施。开展支农资金股权量化,将财政投入村级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形成资产,按一定比例股权量化为村集体持有,调动农牧户投资入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