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和省农业农村厅《“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浙江省实施方案》要求,湖州市渔政部门迅速行动,组织开展春雾季渔船安全执法检查、打击电鱼活动、“洗楼”式排查渔船安全隐患、江浙渔政联合执法、涉渔“三无”船舶拆解暨电鱼设备销毁和市、区(县)联合大清网等六大“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维护了渔业正常生产秩序。
一、春雾季渔船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从3月份开始,市渔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春雾季渔船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渔民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渔业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持有情况、渔船安全设备的有效配备情况、渔船标识情况、渔船安全适航性能情况、擅自改变捕捞作业方式、超载超定员组织生产、占用航道作业情况和违反禁渔休渔规定从事捕捞生产情况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春雾季渔船安全执法检查129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459人次,检查渔船503艘次,发现违规行为10起,已落实整改10起。
二、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3月23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湖州市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年打击电鱼活动专项行动。通过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提高水陆巡查频次、强化全天候水域值班巡查、暗访排摸电鱼器具使用情况、排查电鱼器具制造销售违法线索、健全涉渔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等,严厉打击各类电鱼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电鱼活动多发频发态势,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705次,查处电鱼违法行为82起,立案27起,结案26起,收缴电捕工具125套,罚没款42600元。
三、“洗楼”式排查渔船安全隐患专项行动
4月初,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洗楼”式排查渔船安全隐患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无证、船证不符、擅自改变捕捞作业方式、超载超定员组织生产、占用航道作业、违反禁渔休渔规定从事捕捞生产等问题。重点检查渔船及船员持有证书的情况,渔船船体质量、机器运转状况,通信、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有效配备及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检查渔船686艘次,查处隐患65处,完成整改65处。
四、江浙渔政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5月11日,湖州市渔政站、江苏省太湖渔政支队四大队和属地相关部门一起对南太湖小梅港口、长兜港口、南太湖月亮酒店至汤溇段等水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非法网具集中清理“亮剑”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80余人,其中渔政执法人员20人;出动船艇18艘,其中渔政执法船艇5艘;涉及水域20余公里,清理地笼网、丝网等网具680余副,渔簖3副。
五、涉渔“三无”船舶拆解暨电鱼设备销毁专项行动
5月13日,市渔政部门在长岛公园码头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拆解暨电鱼设备销毁专项行动,共拆解涉渔“三无”船舶12艘,销毁电鱼设备50台(套),部分渔民代表和市民一起观看了活动现场。
六、市、区(县)联合大清网专项执法行动
5月19日,湖州市组织各区县渔政部门在德清县新市镇开展大规模非法网具清理专项执法行动。参与联合执法行动有市、区县、乡镇三级渔业执法人员、新市镇公安、新市镇农办等部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渔政执法艇8艘、执法辅助用船3艘、大型水上作业机械1台、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工作人员14人,清理迷魂阵12顶,地笼200多条、围网面积20000平方米。
下一步,湖州市将继续坚持“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渔政执法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督导检查,突出禁渔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点,明确具体分工,抓好抓细落实,推进“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