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甘肃省已基本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报告指出,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进行了统筹和规范,是全国最早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两个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较强的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近几年,全省稳步提高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434元提高到2020年的4428元,增幅达到81.9%。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拓展为“基本生活+照料护理”,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4114元提高到2020年的7200元、8400元、9600元三个档次,增幅超过75%。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兜底作用,对因意外灾害、交通事故、患重特大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急难型救助对象,快速启动5000—25000元的大额临时救助,并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突出“应急”“过渡”功能。2018年以来,累计开展临时救助381.3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4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