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上海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着力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科学养护和合理利用,7月15日12时至7月25日12时,上海海蜇专项捕捞船在杭州湾沿海水域进行为期十天的海蜇捕捞生产。经科学资源监测和社会调查,综合确定试点海域海蛰资源总量为3243.2吨,最大可捕捞量为461.8吨。
2019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首次以伏休期间海蜇专项(特许)捕捞作为本市限额捕捞试点。今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2020年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0〕2号)要求,上海继续实施伏休期间海蜇专项限额捕捞,在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监管管理要求,对实施方案进行完善与调整。
7月15日海蜇捕捞生产开展以来,经常遭遇恶劣天气。刚刚送走屡次“作妖”下暴雨的“梅雨怪”,又迎来大暑节气的“高温怪”,气温节节攀升,日晒强烈。以7月22日为例,由上海海洋大学科研人员及渔政执法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冒着酷暑在大治河、中港等待渔船靠港。靠港后,工作人员一边与船上渔民沟通生产捕捞情况,一边对渔船卸载的桶装海蜇进行称重、测量和记录。“称重记录是每天都要做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们还会根据捕捞渔获的大小和数量来分析鱼汛。”
记者获悉,今年上海试行限额捕捞观察员制度,由上海海洋大学派出海上工作经验丰富的叶教授及科研人员,三个航次随船出海。无论暴雨还是酷暑,观察员始终坚守一线,在船上进行生产记录、采集生物学数据,仔细观察渔民生产情况,收集宝贵的一手资料。
今年,专项捕捞渔船指定卸货点为芦潮港、大治河、中港 3 处。卸货后,由上海海洋大学记录渔获物上岸量,即配额的使用情况。除了产量统计,上海海洋大学还要对渔获物进行科研监测采样,分析资源情况,此后将针对捕捞产量对资源的影响、渔获物种类分析及资源状况分析作出评估,针对限额捕捞制度的政策提出建议。
为保障此次工作顺利开展,上海市农业农村委以伏休期间海蜇专项(特许)捕捞作为本市限额捕捞试点,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方案》对捕捞品种、渔船、限额捕捞水域资源总量、捕捞配额的分配和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与解释。按要求,伏休期间从事海蜇专项捕捞的渔船必须实行定点卸货,服从渔政执法人员的现场管控,配合科研单位对渔船渔获物数量进行统计。专项捕捞渔船在作业期间应严格遵守专项捕捞作业时间、作业类型、 网目尺寸、捕捞限额等相关规定,悬挂由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统一制作发放的特许捕捞旗帜,全程开启北斗、AIS系统等船载终端,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渔捞日志》,每天向渔业主管部门报备特许捕捞品种及兼捕品种产量。
下一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将对限额捕捞结果进行总结评估,结合2020年伏休管理工作, 总结限额捕捞工作成效、经验和问题,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提出完善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