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保山市专场,本网从会上获悉,保山市在全省率先消除“空壳村”,全市95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
据悉,2015年以来,保山共向上争取到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9000万元,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资金6500万元。保山市、县财政投入资金4460万元,积极探索资产租赁型、股份合作型、抱团取暖型、产业带动型、物业管理型、有偿服务型、异地发展型、招商合作型、旅游创收型、资源盘活型“十种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至2019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了1.26亿元,95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了5万元以上。
保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赵国志介绍,2015年初,保山市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827个村(社区)实现了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但绝大多数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还存在停滞、倒退、萎缩的风险。特别是剩余的123个村(社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是典型的无资源、无资金、无资产的“三无村”,这成为了我们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老大难”“硬骨头”。
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保山始终坚持“一手抓销号清零、一手抓巩固提升”的原则,强化党建引领、压实工作责任、创新探索实践。
2015年以来,保山先后研究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大力推广“山邑模式”全面推进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明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制定出台“当年有经营性收入的‘空壳村’,可从年纯收益中列支10%用来奖励村干部;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招考的相关规定,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在公务员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级发展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赵国志表示,今年以来,按照保山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消除一批薄弱村、实施一批项目村、打造一批示范村、建成一批实力村、发展一批经济强村”的思路,在全市持续总结推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种模式”,严把“验收关”“质量关”“审计关”,可确保到今年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到100个以上,力争5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到50个以上、1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到15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