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南藏族自治州委年初工作安排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具体要求,海南州民政局坚持以党建统领各项业务工作,确定了“12345”(即:一个核心、两个完善、三治融合、四级示范、五项工作)的思路举措,全力推进乡村治理和民政各项业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海南州民政局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及时传达学习州委决策部署和《海南州“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深入研究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调研小组,深入农牧区开展调研督查,并通过座谈交流、宣讲政策、征求意见等形式,详细了解情况,研究对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推进实施。
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坚持党的领导和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原则,各村(社区)积极参照贵南县塔秀村、共和县拉乙亥麻村和兴海县民族村等一批制定程序规范、针对性强、实施效果好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范本,对孝老爱亲、厚养薄葬、勤俭节约、男女平等、生态保护等推动乡村振兴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制定了合法合规、适合村(居)情、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同时,坚持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加强基层群众民主自治。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监督“村规民约”实施的责任主体,完善村规民约,依托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一约四会”。积极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等的引领和监督指导作用,推动村规民约有效执行。
此外,全力建设州、县、乡、村“四级示范工程”,全面总结推广塔秀村执行和监督村规民约工作规范化模式中评审制、分组制(分社)和奖惩制等经验做法,并在各村内以社或村小组为单位成立村规民约执行监督委员会,采取月考核、季评价、年总结等方式,对村干部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村民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引导民风民俗等村规民约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排列名次、张榜公示,切实做到村规民约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海南州还全力做好社区建设、殡葬改革、养老服务、边界纠纷、基层政权五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