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广东省财政安排50亿元扶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建设10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20年省财政再安排25亿元建设新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珠三角地区自筹资金建设若干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广东省已创建10个国家级、119个省级(含珠三角地区自筹资金自行建设的19个)、55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实现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覆盖主要农业县,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梯次发展格局。现代农业产业园启动实施以来,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努力,建设工作推进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乡村产业振兴上跑出了“加速度”,带动了123万农民就业增收。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一种创新模式,是一种探索,相较于工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创建更复杂一些。怎样建设好现代农业产业园,主要是把好“三个关”。
把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关,是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础环节
前期准备工作关是产业园建设的基础,是决定项目建设是否成功的关键,是确保产业园建设质量的重要前提,应高度重视先行抓好。从前两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情况来看,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显得尤其重要。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布局要科学。产业园建设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在规划中要全面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研发、示范、服务、旅游等功能板块,配套发展物流、电商等产业;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生态保护红线和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并与有关规划相衔接;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等。
(二)主导产业要突出。主导产业是产业建设的基础,必须有突出的产业,要有足够面积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才能够提供满足加工原料需求,特别是要建立从种苗供应、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到仓储物流、营销推介等关键环节的全产业链体系。
(三)生产方式要绿色循环低碳。坚持绿色化转型引领,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行清洁生产,扶持发展种养循环、种地养地结合、林下立体经营、保护性耕作等生态循环农业,扩大休耕轮作试点。产业园的生产方式一定要体现“现代化”要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要全面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广泛应用。支持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确保与农业产业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特别是抓紧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落实农业产业园的主体责任,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联农带农机制要完善。 通过农民承包地入股、托管、土地流转和就业等方式,促进产业园实施主体与农民构建了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完善农业产业化带农惠农机制,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以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入社入企。
(五)品牌意识要强。产业园要有建立培育、发展、监管和保护区域公用品牌的意识和制度,在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上,有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和支持保护体系。
(六)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要强。要有一定的科研基础,与高校科研单位建立科研平台,加强协同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要围绕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在关键领域和“卡脖子”的地方下功夫,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加速应用的集成区。
(七)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重视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功的关键,地方政府要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特别是要明确保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用地需求。
(八)实施主体实力要强。实施主体是决定产业园建设成败的关键因素。实施主体实力强弱,直接影响产业园的建设。因此,对实施主体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实施主体必须是要在当地登记注册和管理制度健全的大型企业、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等,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生产人员和从事该产业且有一定的经营收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预见性以及准确性,为项目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九)产业融合度要高。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是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重要组成,是很好体现现代农业产业的重要内容。因此,产业园必须要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旅游、电商融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突出加工、物流和配送环节,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等。
(十)农业设施装备要先进。在发展烘干、仓储冷库、设施大棚、水肥一体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处理等装备技术上,要推进农业装备转型升级。要有5G+智慧农业先进理念。
把好监督管理关,是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关键环节
(一)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主体责任。一是要建立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台账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二是要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产业园建设监督管理主体,各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日常管理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牵头制定方案、绩效目标和支持政策措施,开展规划指导、督促落实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三是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园长制,县(市、区)主要领导担任园长。
(二)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一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大数据、网络监管等手段创新监管机制;在认真总结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产业园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在监督管理中要落实有关制度,并不断完善,形成对项目的过程监管。要制定出台《现代农业产业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代农业产业园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各县(区、市)要根据实际,制定方案,完善相关制度,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修订完善产业园建设决策与项目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内控制度。针对农业项目资金量小,涉及范围广的特点,积极探索领导包片管理、项目责任到人等模式。二是创新管理机制,由省牵头制定出台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相关支持保障政策措施。各地要统筹整合资源,制定扶持优惠政策,争取对入园企业的用地、用水、用电及税收等实行优惠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入产业园建设。
(三)加强工作指导,扎实推进。一是省级要建立与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挂钩联系产业园建设制度,加强产业园建设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二是要建立发挥省内外科研院校作用,落实产业园专家服务团队对接服务机制,突破产业科技短板和薄弱环节,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对督查指导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大力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项目建设进度慢、资金作用进度慢或尚未开工的产业园,逐个分析原因,提出推进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制定明确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督促县(市、区)政府加快建设进度,因慢作为、不作为导致产业园建设滞后的要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挖掘典型事例。要加大产业园宣传力度,注重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创新宣传模式,广泛发动企业、农民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探索产业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模式,为全国提供广东经验。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监管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和培育产业园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典型和优秀案例,召开项目监管现场会,以典型项目展示规范化管理的样板,引领监管工作提升。
把好绩效管理关,是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必要环节
加强绩效管理是查验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绩效目标的重要体现, 通过对产业园全程绩效管理,不但能找出产业园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而且还有利于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主体形成自身评价、自我监督和外部评价、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从而推动产业园的高质量建设。
(一)要细化绩效目标的设置。根据产业园建设方案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合理编制产业园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基础值,在组织项目申报时,应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建立方向明确、细化、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体系。使绩效目标贯穿预算编制、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实施管理和绩效评价全过程。同时,对产业园建设情况、资金使用进度、目标实现程度、产业园运营管理情况等要修改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考核办法。
(二)要强化绩效监督。对已立项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落实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绩效的日常监督责任,省级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并开展绩效抽查,如绩效运行与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要深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一是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把绩效评价结果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作为本地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将项目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强化资金安排与绩效检查、绩效评价及项目建设成效相衔接的奖惩机制,对资金使用进度慢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地区扣减财政资金指标或停止安排资金。三是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项目管理,及时总结各地在产业园建设绩效管理经验进行推广,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