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出台“空心村”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对全市农宅空置率50%以上的“空心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多种模式进行综合治理。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劳动力向园区转移、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集聚的路径,统筹推进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养的新型社区。
该市提出,对自然条件恶劣、空置率高的“空心村”实施异地新建。对在建安置项目逐一细化、优化施工方案,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对建成待验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验收操作规范和验收程序,确保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对验收交付项目,及时制定分房方案,组织群众有序入住、和谐安置。
同时,实施整治提升的村庄,加快拆除已坍塌和结构严重受损的房屋、残垣断壁,整治处理破败屋院,确保环境整洁、住房安全。对部分闲置或拆除后的宅基地,根据需要可修建成幼儿园、农家书屋、公共广场等公共设施,也可开辟为游园、果园、菜园等。依法自愿有偿回购老宅和闲置房屋,充分发挥市场杠杆作用,以农家乐、民宿、微工厂等方式孵化集聚微产业,形成利益联结,发展乡村实体经济。
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游则游、宜商则商”的原则,该市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大力发展安置区配套产业。重点选择建设市场相对稳定、获益较快的特色产业,力争每个集中安置区建设1个以上配套园区或项目,确保集中安置区产业全覆盖。加强周边企业吸纳、返乡创业带动能力,拓宽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渠道,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和指导,力争使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的群众全部实现稳定就业。鼓励群众以土地、林地等资源的经营权,通过入股、出租等方式与企业建立股份或租赁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群众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