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7日,江苏省沿海渔港确认工作全面完成,共有20个渔港经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予以确认保留。其中,南通市7个,分别是启东市的吕四港、塘芦港和协兴港,海门市的东灶港,海安市的老坝港,如东县的洋口渔港和刘埠渔港;盐城市6个,分别是东台市的弶港渔港(梁垛河闸下游),大丰区的斗龙港,射阳县的黄沙港和双洋港,滨海县的翻身河渔港,响水县的陈家港渔港;连云港市7个,分别是灌云县的燕尾港,连云区的高公岛渔港和连岛渔港,赣榆区的青口渔港、海头渔港、韩口渔港和柘汪(响石)渔港。
作为2020年度省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目标任务,沿海渔港确认工作是优化渔港空间布局,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实现渔业集约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保障。此项工作完成后,江苏省沿海渔港数量由原来的47个减至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