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是经济转型的一种大势所趋,其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不过,要把好事办好落实,帮助农民工创业,必须要做到“四有”。
具体说来,一者,要有一张“明白表”,于各大新闻媒体上挂出来,好让回乡创业者胸中有“数”,特别是财政、税收、金融上的优惠政策,一定要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具体的“阿拉伯数字”,切不可让人雾里看花;二者,有一个政府机构对此全权负责,也即大家常说的实行“首问责任制”,负责解答创业者的各种疑问以及做好帮扶工作;三者,地方上当有基础设施上的“硬件配套”,其中当然包括路、电、水、网等,若能有相对集中的创业园区则更好;四者,要有人文、自然方面的“软环境配套”,相关方面的政府官员“只有及时而高效的服务的义务,决不允许权力寻租而搞吃拿卡要”,特别是要维护好社会治安,同时尽可能地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水清清,天蓝蓝”的自然环境,以优化并改善创业的氛围与环境。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如果地方能真正做到这“四有”,对农民来讲是有足够的回乡创业的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