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挖掘和总结推广各地建设美丽乡村的成效经验,在全国培育一批最美休闲乡村品牌,决定继续组织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
推介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为:围绕美丽乡村和美丽中国建设,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为目标,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创新创造为径,以古朴村落为形,按照“政府指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公共服务,强化宣传引导,推介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最美休闲乡村,推动我国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
推介活动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推介条件包括三方面,多元的产业功能,独特的村容景致,良好的精神风貌。其中多元的产业功能条件包括农业功能充分拓展,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得到传承,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挖掘和总结推广各地建设美丽乡村的成效经验,在全国培育一批最美休闲乡村品牌,现决定继续组织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美丽乡村和美丽中国建设,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为目标,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创新创造为径,以古朴村落为形,按照“政府指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公共服务,强化宣传引导,推介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最美休闲乡村,推动我国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
二、推介条件
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包括历史古村、特色民居村、现代新村、特色民俗村等类型。参加推介的村应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乡村为单元,依托悠久的村落建筑、独特的民居风貌、厚重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村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良好的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确保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品牌知名度高,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和推广作用。具体条件为:
(一)多元的产业功能。农业功能充分拓展,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得到传承,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二)独特的村容景致。乡土民俗文化内涵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基础设施功能齐全,乡村各要素统一协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浑然一体,村容景致令人流连忘返。
(三)良好的精神风貌。基层组织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相互关爱,村民生活怡然自得;民风淳朴,热情好客,诚实守信。
三、推荐程序
推荐的组织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一)乡村申报。各行政村在对照推介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向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2015年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申报表》,并附本村综合情况材料。
(二)县级审核。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县的申报乡村进行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可向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择优推荐。
(三)省级推荐。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后择优申报。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多申报5个村,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多申报2个村。
(四)申报时间。2015年度的申报截至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四、认定管理
(一)专家评审。我部休闲农业专家委员会根据有关标准,对各地申报的村进行评审,筛选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荐名单。
(二)网上公示。经我部领导审定后,对拟认定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在农业部网站、中国休闲农业网进行公示。
(三)正式认定。公示无异议的,由我部认定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
(四)动态管理。农业部对认定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创新遴选机制,注重遴选过程,按照标准从优筛选,从严控制申报数量,确保推荐的村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地要以推介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引领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搞好宣传推介。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成为农民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动。通过推介活动,树立一批典型,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营造最美休闲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漪 辛欣
电话:010-59192754,59192271
E – mail:xqjxxc@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附件:2015年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申报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