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局长说,要进一步压缩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话音刚落,在3.15(也就是今天下午4点),商标局放出大招,简化自然人申请商标程序,不再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进行审核!喜大普奔!
先说说这个规定的历史背景吧。我国商标法刚颁布的时候,对于自然人申请商标是不做任何限制的,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申请一大堆用得着或用不着的商标。所以,出现了大量的自然人抢注商标的情况。
2007年,由于自然人抢注商标的情况愈演愈烈,因此商标局对于自然人申请商标进行了限制。自然人申请商标,必须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且所申请的商标的商品服务项目必须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这个规定一直至今。进入2014年,随着部分地区(例如深圳)的工商系统升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没有营业范围,所以还要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上下载工商信息作为附件提交给商标局才行。(顺便哭诉一下,这个活真的很费劲啊!!而且知果果这帮傻子还免费干这种活!!)
这样的规定在这个以快当先的时代,就显得有些拖后腿了,递交复杂,审核麻烦,而且在营业范围越来越模糊,很难准确的界定。这种出力不出效果的规定,显得越发格格不入了。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商标局正式宣布,不再对营业执照进行审核了。
不再审核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影响有多大?且听我来细细说。
首先是自然人商标审核的枷锁,终于卸下了,只要是自主品牌,跨营业范围申请终于可以实现了!
其次是,减轻了审核人员的工作压力,解放了更多人力,同时也就加快了整体的审核速度。此文件一出,是不是可以期待一下受理通知书的下发速度能加快了呢?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虽然这项简化了自然人申请商标时提交的文件,不需要再提供网上打印版本了。但请不要以为不审核就等于不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然要提供,仅是不审核营业范围。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然要提供,仅是不审核营业范围。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然要提供,仅是不审核营业范围。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然要提供,仅是不审核营业范围。
按照惯例,对于客户最重要的东西,都要说四遍!
不过,这对于自然人和代理机构来说,都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当然,也有人会担心,不审核营业范围,难道就不怕再出现自然人抢注商标再度来袭吗?甚至有同行朋友们认为这等于鼓励自然人抢注商标。
要我说,仅凭这条规定就认为自然人抢注大潮会来临,有点小瞧商标局的水平了。要注意,规定只是说不进行审核,可没有说自然人申请商标与营业执照一致的规定被取消。说的简单点就是,商标局把注册的入口放开了,是为了方便正常的注册保护。但是如果某人的注册是恶意抢注的,被抢注人又多了一条异议成功的理由——自然人所申请的商标的商品项目与营业范围不一致。这种情况下,自然人抢注商标被异议的成功率目测应该会比较高了。试问,这种情况下,哪个自然人会愿意花个冤枉钱去抢注商标呢?
现在的企业,品牌保护的意识已经不是十几年以前那么落伍了,哪怕放开自然人申请,想要成功抢注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做的好的企业,对于商标没有不重视的;做的烂的企业,抢他个商标又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