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在京发布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为76.69分,较2016年提升4.31分。外资合资企业满意度高于民营企业。
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满意度大幅提升。2017年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满意度达到75.4分。与2016年相比,执法工作项下的所有指标均有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为69.2分,较2016年提升7.27分,六年来的持续偏低状态明显改善。从群体来看,专业人士满意度最高,权利人其次,社会公众满意度仍较低。
各省区市(不含港澳台地区)满意度均高于70分。东、中、西、东北四个地区满意度差别不大。各省区市在政策与法律保护、管理与服务方面得分较高,在宣传教育和执法方面得分相对较低。
外资合资企业满意度高于民营企业。各不同类型的企业满意度得分差距进一步缩小,合资企业满意度较高,为80.16分,外资企业满意度得分为76.94分,民营企业的满意度得分为76.03分。从2015—2017三年调查情况看,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的满意度得分差距变小。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总体上稍高于民营企业。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张志成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持续提升,客观反映出我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提升明显,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外资、合资企业的满意度稍高于民营企业,一方面是由于外资、合资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比较强,也体现出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的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知识产权政策。”张志成说。
同时开展的专利法律制度完善专项调查表明,2017年,我国专利保护认可率为93.39%,行政执法认可率为91.98%,司法保护认可率为89.61%。95.87%的企业权利人认为,现阶段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应当加强。80%的受访者认为专利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现象和执行难问题严重。
40%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群体侵权、重复侵权。24.28%的受访者遭遇过执行难问题。总体上,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对专利行政执法的优势给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