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行政准入的许可或者以行政手段垄断或者优先使用有限资源来获得企业的投资回报,这是中国众多的央企、国企生存、经营和发展之道,也是中国特色的计划经济模式的一大看点。
中国的国企特别是央企犹如“皇亲”,拥有众多的特权和优先权。在新中国政权建立和经济发展的初期,这种格局有其非常积极的历史作用。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数量经济逐渐转变为质量、效率和效益经济的今天,如果不对诸多“皇亲”的特权加以节制,不但经济的转型无法实现,还会形成东汉末年那样的“豪强”割据的局面,“士大夫”阶层就无法形成,政权的广泛性和牢固性便会收到质疑。
同样,受计划经济思维模式惯性的驱使,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都先后纷纷办起了各种“企业”。他们虽然不如“皇亲”出身高贵,但仍与皇家沾亲带故、近水楼台,如同“外戚”。这些事业单位的企业最初都是以“服务市场”、创收和安排闲置人员等各种名义操办起来,最终还是走到了利用行政资源的优势给本单位的小集体创造效益的老路。
同时,由于缺乏专业的管理能力和市场化人才,又缺乏透明和规范化的制度约束,它们之中绝大多数投资和管理效率低下,监管漏洞巨大,许多都演变为公司领导的“私家重地”和小金库,滋生腐败。
社会上由于大量的“皇亲”和“外戚”的存在,打压了正常企业的发展和“士大夫”晋升之路,这样就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正常秩序,也影响社会运行的公平性和效率,危害甚多。因此,“变法”和“改革”就成为了历史的必然。
借助“习李新政”的东风,“事企脱钩”已经成为深化改革、回归社会公平和反腐倡廉的既定方针之一。可以想见,在未来一个时期,全国范围内将不断上演“事企脱钩”连续剧。“外戚”们的“奶酪”终于开始被挪动了。
2015年5月15日,农业部办公厅也发出《关于加快推进种业“事企脱钩”工作》的通知,再次要求纳入脱钩范围的种子企业,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事企脱钩。逾期未完成事企脱钩的种子企业,其原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并即注销;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再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此可见农业部的决心。
这一政策是明确的,并且具有强制性。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还会遇各种各样阻力。
由于不同部门的立场和利益的诉求不同,对待同一事情的态度也会迥然有别。正如同公共科研退出商业化育种被科研部门所诟病和拖延一样,事企脱钩也不会一帆风顺。利用不同部门管辖权界限的模糊,打擦边球;利用技术性问题拖延时间,探寻政策底线;利用人事关系的复杂,制造不大不小的事端等也会难免发生。但是,事企脱钩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符合全局的利益,因此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
如果只是代表自己或局部利益说话,这是本能;而能够换位思考,从全局利益着眼并有所作为,这才是责任。责任也应该是与事企脱钩相关的各级领导、科研和经营人员和职工思考和行为的出发点。
责任既是一个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一个公民的职责所在。社会分工的初衷就是为了履行不同的职责。事企脱钩是为了更加和谐、公平和高效率的社会运行。
大局为重,长远为怀。
文章来自《农财宝典·种业版》第4期刘石专栏